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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起副会长在“两岸共同市场建立中的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辞

时间:2019-04-22   来源:交流中心  责任编辑:

    在“两岸共同市场建立中的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辞

     

    张鸣起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海研会会长

    (2019年4月19日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

     

    黄进校长、杨桢教授,

    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新朋老友:

      大家下午好!

      在这春暖花开的时节,两岸法学法律专家学者,齐聚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重镇——中国政法大学,举行“两岸共同市场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就深化两岸经贸合作和共同市场建构所涉及法律问题进行学术交流,非常有意义。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和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对这次研讨会的顺利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专家学者莅临会议表示敬意。

      构建两岸共同市场是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大家知道,早在2005年,国共两党提出“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时,就曾提出这一主张。今年1月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又进一步强调指出:“我们要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为发展增动力,为合作添活力,壮大中华民族经济。”因此,在当前两岸关系发展形势下,打造两岸共同市场不仅是两岸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也是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两岸社会的共同期盼。

      近年来,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继续发展,2018年两岸贸易额首度突破2000亿美元,台商投资大陆也在稳定增长。两岸发挥经济互补优势,不仅推动两岸经济繁荣发展,使两岸企业共同应对各种外部环境挑战,也给两岸同胞带来巨大福祉。但受台湾方面政策制约,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单向性特征显著,结构性失衡问题突出,总的看,两岸经济合作空间很大,任重道远。构建两岸共同市场,在当前形势下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比如需要实现两岸商品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推动两岸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以及行业标准共通,达到应通尽通。比如还需要深化两岸产业合作,通过资本,人才,技术的自由双向流动,进行两岸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当然共同市场不仅仅是指大陆的巨大市场,更应包括两岸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等。需要强调的是,落实上述举措,推进“两岸共同市场”建设,在当今时代,都需法治来创造营商环境,来提供支撑、保障。

      上个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外商投资法,这对吸引外资、保障外商权益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法律武器,国际上对此反响很好很热烈。由于台资属特殊内资,《外商投资法》未包括台湾地区投资者,但台胞在大陆投资权益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投资权益,是大陆一贯的政策。相信未来在外商投资法实施的配套法规中,会对台湾投资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不仅会让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还会让其有更多发展机遇。应当讲,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大陆有《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还有一大批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已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可以为台胞投资兴业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上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又从司法的角度推出了综合性惠台措施,展现了司法机关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决心和诚意。大陆未来还会出台更多的惠台政策、举措,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让台胞台企获得同等待遇。

      中国法学会以及所属海研会致力于推动两岸法学交流,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积极为建构两岸共同市场建言献策。最近,中国法学会刚刚换完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同志兼任中国法学会会长。新一届会领导高度重视并谋划法学会及海研会在法学研究、交流、法律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这些年来,法学会及海研会先后通过组织专题调研、召开研讨会、举办论坛等作了一些促进两岸经贸交流、打造两岸共同市场等事项,今后我们将拓宽思路,加大步伐力度争取做出更多贡献。

      打造两岸共同市场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更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为两岸共同市场建设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服务,应是我们两岸法律人共同的责任担当。

      今天在座的各位专家学者将会结合自身研究思考和法律实践,围绕主题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分析探讨。希望大家广泛交流、深入研讨,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打造两岸共同市场积极出谋划策。

      预祝本次研讨会获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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