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2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
10月20日,《森林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28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长沙召开
2018年10月20日,《森林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28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长沙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原军事科学院副院长任海泉将军主持。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参加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原军事科学院副院长任海泉将军主持研讨会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作会议总结
本次立法专家咨询会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门炜处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李淑新副主任和法规处侯翎处长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开始后,门炜处长和李淑新副主任先后介绍了《森林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法背景和主要考虑。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大学陈德敏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杜群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李挚萍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天宝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徐祥民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于文轩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大学秦鹏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西理工大学王世进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周训芳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倪洪涛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杨清望副教授,东北林业大学王宏巍副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徐琳副教授等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并发表修改建议。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大学法学院胡德胜教授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专家学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的变化也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新任务,现行森林法已经不能适应林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对《森林法》进行全面修订很有必要。专家学者认为,《森林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国家立法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修改完善立法所做的努力,总体上值得肯定。专家学者建议,修订《森林法》,要科学确定这部法律的立法定位,处理好与《物权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的关系;要在基本概念上下功夫,根据立法目的把森林等核心概念界定清楚;要在基本逻辑上下功夫,厘清整部法律的逻辑结构和法律条文之间的逻辑顺序;要在建立和完善基本制度上下功夫,完善森林资源、权属、保护等基本制度;要在文字表述上下功夫,把政策语言转换成法言法语。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协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成果应用处副处长孙立军参加了本次会议。
参会人员合影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桥梁纽带、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贡献智慧、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建立常态性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2015年至2017年共组织召开了108场立法专家咨询会,超过2100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合计达到350多万字。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国家立法机关和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立法专家咨询会已经在我国法学法律界乃至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得到了普遍认可。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法学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立法计划,继续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1+1+1”(即“一次立法专家咨询会、一份专家咨询报告、一件要报”)三位一体全覆盖的新机制,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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