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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军副会长在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8-11-20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yyx

在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上的讲话

 

张苏军

(2018年11月17日·重庆)

 

各位嘉宾、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同学们:

  今天,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山城重庆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四面八方的银行法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商新时代金融法治建设之大计。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与会的专家学者及来自银行业的朋友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向承办本次会议的西南政法大学以及长期关心支持中国法学会及所属各研究会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银行法学研究会从2008年成立至今刚好10周年。十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下,研究会在王卫国会长和常务理事会的带领下,广大理事会员锐意进取,推动研究会在思想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建设、服务法治实践、开展法治宣传、培养法治人才、加强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在服务国家工作大局、团结凝聚法学法律人才、理论紧密联系实际、聚焦前沿问题等方面特点鲜明、成绩卓越。中国法学会对银行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对研究会取得的成绩也是感到满意的。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四十周年。四十年来,我国金融业蓬勃发展,为服务国家战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国际经济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与金融业的发展相伴相随,金融法治建设也日益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持金融业的繁荣健康发展功不可没。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社会主要矛盾也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面对金融领域存在的一定程度的风险和乱象,面对互联网背景下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面对变动不居的国际形势和财政政策,面对正在实施的国家重大战略,特别是面对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殷切期望,金融法治建设依然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更加需要进一步健全包括金融法律体系、金融执法体系、金融司法体系、金融守法体系和金融法律监管体系在内的金融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对金融业的规范、保障和引领作用。

  前不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国务院2017年度金融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提出要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管好用好国有金融资本。应抓紧对现有的金融领域法律进行系统性梳理和甄别,统筹相关法律的立、改、废工作。要加快出台一批针对金融控股公司、金融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业态、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金融统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此背景下,本次年会以“新时代金融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为主题展开深入研讨,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理论价值和法治价值。我对会议取得丰硕成果充满期待。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银行法学研究会及广大理事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借此机会,我对银行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几点建议和希望:

  一、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

  今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战略部署、总体布局和重大任务。这次会议的重要理论贡献,在于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个重大命题。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总书记在讲话中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凝练为“十个坚持”,即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遵循,也是金融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希望银行法学研究会组织广大理事会员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坚持“两个维护”,确保金融法学研究和金融法治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轨道引向深入。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和金融法治建设的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阐述了新形势下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机制,深入回答了金融是什么、金融为什么、金融怎么做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明了新时代金融工作的大政方针、主要任务和前进方向,是促进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的科学指南和思想武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他提出了做好金融工作需要坚持的四项原则、金融工作的三项任务和维护金融安全的六项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强调法治建设对于金融业的重要性,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金融稳定改革发展。希望银行法学研究会和广大理事会员一定要把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尤其金融法治建设的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系统梳理,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充分发挥法治在金融稳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推进立法完善、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市场秩序,确保金融领域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此不断提升金融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实现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更加完善的金融法治体系促进形成现代化的金融体系。

  三、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实践问题,突出法学专业性,打造新时代国家核心高端智库

  近年来,中国法学会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要求,高度重视智库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了以学会机关研究机构为龙头,以研究会为依托,以法治研究基地为补充,以专家咨询会为平台,以立法咨询、司法改革咨询和法治改革评估等为手段,以《要报》为载体的智库体系。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把中国法学会所属的研究会定位为“国家队”,这就要求各研究会要把智库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到更高的水平。银行法学研究会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不俗的成绩,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前进,努力成为金融法治智库名副其实的“国家队”,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智库建设的领头羊。

  希望银行法学研究会和广大理事会员,要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作为首要任务,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区域协调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民营企业发展等国家战略和重大政策,聚焦金融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高质量的决策建议;要提高站位,站在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高度而不是从地方利益、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出发,立足当前,立意长远,保证决策咨询意见的客观性、科学性和长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银行金融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虚拟经济与金融交易平台、银行跨业经营和特殊金融主体、互联网金融等问题,为银行金融法治实践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同时兼顾基础理论的前瞻性、战略性和系统性研究,推动将银行法研究纳入国家金融发展战略;要突出银行法学研究会的法学专业属性,充分发挥法学专业优势,着重从制度设计、顶层设计的角度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咨询建议,同时也要注意与金融学以及相关法学学科开展协同研究,形成以银行法学为主、兼顾相关学科的专业法治智库。

  四、进一步优化研究会内部组织,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研究会的能力建设

  研究会能力的强弱和作用的大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研究会的组织和机制建设。近年来,中国法学会想了不少管用的办法,制定了一批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举措,加强了研究会内部组织和运行机制建设,推动了研究会工作能力的整体跃升。银行法学研究会在组织建设方面已经有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在今年上半年召开的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上,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新时代背景下研究会建设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银行法学研究会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实现研究会建设的与时俱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确保研究会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广大理事会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与中国法学会的联系机制,更加自觉接受中国法学会的指导、服务、监督和管理,实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是要进一步激活研究会领导班子的整体积极性,除了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责无旁贷外,特别要压实每一位副会长的职责,使得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能积极履职,群策群力,共同创造研究会工作的新局面。四是要更加重视研究会秘书处建设,研究会依托单位和有关方面要提供更多的支持,做到研究会秘书处有专人、有专门经费和办公场所,加强秘书处的实体化建设,使秘书处成为研究会可以信赖的工作总抓手。希望银行法学研究会以建设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现代化学术团体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推出更多丰硕成果,不辜负党、国家和人民的重托!

  最后,预祝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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