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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军副会长在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8-11-07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yyx

在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2018年年会上

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张苏军

(2018年11月3日·厦门)

 

各位嘉宾,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相聚在中国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厦门大学,隆重举行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这是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年度大会,也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学法律界的学术盛会。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大会的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致力于知识产权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专家学者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对本次会议的承办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和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中国法学会及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主管或直属的55研究会中,是一个朝气蓬勃、充满活力、视野开阔、成绩突出的研究会。过去一年来,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在以刘春田同志为会长的常务理事会的带领下,在全体理事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围绕中国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了大量研究交流,取得了新突破、新进展和新成绩:一是,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对话,针对中美贸易争端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举办了数次国际研讨会,如中美知识产权学者对话、中美专家知识产权模拟法庭等。特别是在中国法学会和商务部的支持下,主动出击,在国际社会发声,就美国针对中国进行“301调查”事件专门派人到美国国会参与听证,配合了我国官方外交的行动,通过民间外交展示了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进步和成就,提升我国的话语权。二是,充分发挥高端智库作用,服务国家立法。组织起草民法典知识产权编学者建议稿,通过中国法学会渠道上报全国人大法工委;与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组织了第五届创新中国与知识产权论坛,针对专利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诸多建设性意见。三是,强化组织建设,激发研究会活力,提升服务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能力。围绕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的理论研究和知识产权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在已经成立知识产权法院专业委员会、中医药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和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了学术委员会和企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可以看出,过去一年来,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各项工作重点突出,亮点不断,中国法学会给予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同志们,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知识产权法治建设40周年。4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产业风起云涌、风生水起,知识产权法治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法治比较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炙手可热,知识产权法学科逐渐独立并成为显学,知识产权法人才从无人可用到人才辈出。可以说,这40年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段转型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展望未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推进,都需要知识产权法学法律工作者贡献智慧与力量。借这个机会,我对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提几点意见: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的政治建设。今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战略部署、总体布局、重大任务。此次会议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个重大命题的凝练和提出,对于统一法治思想认识,强化法治理论武装,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总书记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凝练为“十个坚持”,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知识产权法学界要准确把握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深入贯彻会议提出的下一个阶段全面依法治国的“七项重点工作”,并且把是否拥护贯彻“十个坚持”“七项重点工作”作为研究会和广大理事会员是否政治过硬的重要试金石。同时,把政治建设放在研究会各项建设的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研究会的各项工作中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永葆研究会的政治本色。

  第二,积极服务国家大局,进一步聚焦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国家队”的优势。中国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法学会主管或直属的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积极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精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及时关注和回应新时代法治建设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作为全国权威知识产权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汇聚的学术组织,是我国知识产权法领域名副其实的“国家队”,在知识产权法理论创新和智库建设中有着至关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级高端智库,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国家战略的学术追求和使命意识,积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执法、司法,发挥知识产权对于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独特优势,努力推动知识产权学术研究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当前,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核心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讲,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的水平决定着科技创新的能力,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就不可能有可持续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和广大理事会员要充分认识自身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重大责任,登高望远,统筹兼顾,不断繁荣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不断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第三,进一步深化对外交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保护的水平和能力实现了巨大的飞跃。近日,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刚刚结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专利等上诉案件,这促进了有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也有利于我们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性质的措施,我国知识产权法院需要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相对独立的专门法院系统,我们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要高度关注这个问题,积极跟踪研究出谋划策,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从行政保护为主向加大司法保护转移,把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不断向前推进。

  但由于我国在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方面属于后发国家,国际社会特别是一些西方国家长期以来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建设和实施状况不了解,甚至存有偏见和误解。这次美国对中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其原因之一就是认为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这就需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利用好“中美知识产权学者对话”“中美高峰论坛”“中欧知识产权论坛”“亚太知识产权论坛”“中印知识产权论坛”等研究会业已打造的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做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建设的代言人,宣传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所取得的非凡成绩,广交朋友,消除误解,为官方外交提供有利的补充,不断推动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走向世界,为世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法治理论的发展提出中国的思考和方案。同时,通过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法国际交流,研究会也要向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成熟先进的国家学习,不断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并且培养造就一批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掌握知识产权发展规律、站在世界和科技知识产权前沿的法律精英,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大力提升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第四,进一步优化研究会内部组织,强化研究会的能力建设。战略决定组织,组织决定成败。学术没有组织,就没有力量。研究会要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发挥党组织研究会的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确保研究会深入贯彻党的政策和方针,广大理事会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进一步激活研究会领导班子的整体积极性,除了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责无旁贷,特别要压实每一位副会长的职责,使得每一位副会长也都能积极履职,群策群力,共同创造研究会建设和活动开展的新局面。要充分发挥已建分支机构的作用,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成熟一个成立一个,成立一个做成一个,实行奖励和退出机制,对优秀的分支机构予以奖励,对活动不积极或违规的分支机构予以撤销。要更加重视研究会秘书处建设,研究会依托单位要提供更大的支持,保证研究会秘书处有专人、有专门经费和办公场所,实现秘书处的实体化,强化研究会秘书处的能力建设。希望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各位负责人更加珍惜研究会的平台作用,通过这条纽带,把分布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乃至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联系起来,凝心聚力,不断增进广大知识产权法学法律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合作,把研究会办成学习型、创新型、智库型、国际型现代化学术组织。

  最后,预祝本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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