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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军副会长主持召开《中国法律年鉴(2017)》特约通讯编辑会议

时间:2018-01-11   来源:《中国法律年鉴》社(网络中心)编辑部  责任编辑:att2014

1月10日上午,《中国法律年鉴(2017)》特约通讯编辑会议在中国法学会机关顺利召开

  2018年1月10日上午,《中国法律年鉴(2017)》特约通讯编辑会议在中国法学会机关顺利召开。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同志主持。

   《中国法律年鉴》社(网络中心)主编诸葛平平,中国法学会办公室副主任高付超,《中国法律年鉴》社(网络中心)副社长伍晓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调研员赵振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司副司长徐志群,中国法官协会秘书长王卫,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资料研究处处长曲燕敏,公安部法制局干部李逸群,中国法学会地方建设处处长李琛,《中国法律年鉴》社(网络中心)编辑部主任李园芳,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研究一处副处长姚国艳等同志参加会议并发言。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同志主持会议

  张苏军副会长在会议中指出,《中国法律年鉴》是经中央编委批准,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并组织编纂出版的,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情况的大型文献。自1987年创刊至今,《中国法律年鉴》已经连续出版31卷、6000多万字,共计40余万册。《中国法律年鉴》作为供国内外读者了解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情况必备的综合性的资料性工具书,赢得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和广泛关注,成为向国内外宣传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和进展的重要阵地和窗口,在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应有作用。《中国法律年鉴(2017)》反映的是我国2016年法治发展和建设情况,内容包括:特载;专文;国家立法、司法和仲裁工作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选载;中国对外缔结条约和履约概况;中国法学会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法治建设;地方法治建设;法学各学科发展概况;法学教育和法律图书目录;案例选编;统计资料;中国法治建设大事记;附录。内容全面、翔实、准确,具有权威性。

  张苏军副会长指出,年鉴的特点是时间愈久,价值愈凸显。31部法律年鉴所包含的丰富、权威、翔实的法律信息资料,对于国内外读者了解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情况有重大参考价值,在我国法治发展进程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张苏军副会长强调,《中国法律年鉴》不仅是一项法治基础建设工程,也是一项文化事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国法律年鉴(2018)》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文化自信,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全面反映2017年我国各领域法治建设成就。各位同志在负责具体编纂工作时,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此外,《中国法律年鉴》是我国对外宣传法治文化的重要窗口和载体,在宣传推广时,要加强对外交流,提升法律年鉴影响力。大力推进国际传播能力,讲好中国法律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法治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与会同志结合各部门法治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开展《中国法律年鉴(2018)》的编写工作进行了相应发言,并一致表示一定以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张苏军副会长听取了与会同志的发言,进一步指出,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年鉴要注重连续性和稳定性,也要有新面貌。一是可以结合年度特点,在编纂框架和体例方面做适当调整。二是要与时俱进,逐步推进《中国法律年鉴》向数字化方向发展。各位同志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和意见,编辑部会后要认真落实。数十年来组织撰写工作积累的经验,为今后撰写、出版和宣传好《中国法律年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相信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中国法律年鉴》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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