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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8-05-21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8年5月18日下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13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吉林大学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房绍坤、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共同主持。

 

  本次立法专家咨询会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司法部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副巡视员罗怀熙、主任科员杨明英,自然资源部政策法规司调研员唐余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开始后,唐余调研员向专家学者介绍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修法背景和主要考虑。研讨会结束前,罗怀熙副巡视员对专家学者的发言进行了回应,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历史地、辩证地、发展地看待《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我国的土地制度和《土地管理法》经历了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到信息化社会的大跨越,总体上是成功的,应当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要对征收征用、公共利益界定等问题给予立法回应,集思广益,共同为法律修订做出应有的贡献。

  因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文显临时有其他重要工作安排,特委托李仕春主任主持会议并对国家立法机关等实务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各位专家学者在百忙之中参加立法专家咨询会表示感谢。李仕春主任介绍,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立法专家咨询会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大多是受国家立法机构或中央有关部门的委托而组织召开的,有委托必有回复,回复也受到委托方的高度重视。二是每场立法专家咨询会都会邀请国家立法机构和有关中央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通过与专家学者面对面的交流,实现决策咨询和成果转化的无缝对接,专家学者的每一条重要意见都能够到达决策层。三是每场立法专家咨询会都要想方设法请多领域、多专业的专家学者参与,像今天就有民法、行政法和社会法等不同专业的专家学者;也会邀请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参与,像今天就有最高人民法院的专家。四是每场咨询会结束后中国法学会都要把各位专家学者的现场发言以及书面意见梳理好,形成专家咨询报告,报给立法机构和相关中央单位领导,部分报告还会直接报送给党和国家领导人。因此,中国法学会搭建的这个高端智库平台,受到了中央和法学法律界的高度重视。中国法学会也正是通过这样的平台和工作,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李仕春主任指出,本场立法专家咨询会研讨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是第二次征求意见,也是一次内部小范围的征求意见。希望各位专家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和机会,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助力我国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吉林大学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房绍坤,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刘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关丽,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柴荣,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长健,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尹飞,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程啸,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赵红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蕊,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李忠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教授高飞,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赵振宇,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道远,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副教授吕凌燕,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法学博士彭錞等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此外,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王利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教授陈小君,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侯丹华提交了书面意见。

  专家学者认为,现阶段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订非常必要。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需要《土地管理法》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回应和解答,确保《土地管理法》成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利器。从修法的指导思想上,要切实落实宪法精神;要强化多规合一,合理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精准界定“农村村民”,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人;要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互动与协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专家学者认为,《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具备一定的立法基础,建议从公共利益范围的界定、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关系、规范征地程序、征地补偿的定价机制、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土地用途的限定、集体土地权利体系建设和优化等方面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本次立法专家咨询会是中国法学会就《土地管理法》组织召开的第二场立法专家咨询会,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承办。2017年9月,在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对《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送审稿)》征求意见时,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了立法专家咨询会。2018年5月2日,司法部来函就《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中国法学会的意见,这也是司法部与国务院法制办机构调整后第一次征求意见,中国法学会根据司法部来函组织召开了本场立法专家咨询会。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成果应用处副处长孙立军,民主与法制社孙守森参加了本次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桥梁纽带、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贡献智慧、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建立常态性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2015年至今,中国法学会共组织召开了120余场立法专家咨询会,超过2400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合计达到360多万字。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国家立法机关和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立法专家咨询会已经在我国法学法律界乃至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得到了普遍认可。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法学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立法计划,继续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1+1+1”(即“一次立法专家咨询会、一份专家咨询报告、一件要报”)三位一体全覆盖的新机制,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贡献力量。

 

        更多链接(点击进入) :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专题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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