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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8-05-03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fml

    5月2日下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第12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合作签约仪式暨中国法学会第12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持。

  陈冀平书记指出,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1月创办了“立法专家咨询会”,到今天共组织了12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就82部法律、31部行政法规和7部重要部门规章进行了讨论,平均每个月超过3期。超过2400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撰写的咨询报告总计超过360万字,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相关咨询报告作出重要批示,立法专家咨询会目前已经在我国法学法律界乃至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得到了普遍认可。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为国家立法机关和中央有关部门提供了重要参考。中国法学会已经组织召开12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特别要向国家立法机关、中央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对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给予的长期支持表示感谢。

  陈冀平书记强调,中国法学会要在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中,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进一步落实“1+1+1”(即“一次立法专家咨询会、一份专家咨询报告、一件要报”)三位一体全覆盖的新机制;要建立一个兼具权威性与代表性的立法咨询专家库,要确定参与立法专家咨询会的专家标准,务必坚持选择政治立场坚定、学术研究成就突出、学风人品过硬的遴选导向;要继续探索多学科、多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机制,力争邀请不同学科、不同行业、理论部门与实务部门、政府部门与民间组织的专家学者,参与同一部法律法规草案的研讨,努力实现充分交流、凝聚共识的目标,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贡献力量。

  本次立法专家咨询会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教育部政法司副司长王大泉、司法部教科司王英明参加会议。研讨会开始后,王大泉副司长介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法背景和主要考虑。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马怀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原主任卢干奇,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湛中乐,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授王敬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所长、教授赵红梅,首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首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李昕,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分会常务理事、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市教育法治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教授姚金菊,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兼党建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军,海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丽娜,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浙江分院副院长田光成,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副院长夏素霞,海淀外国语学校校长朱燕,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张冉,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林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剑银,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晨晖学者、法学博士李帅等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此外,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朱广新,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岩云提交了书面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根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时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行修订十分必要,这有利于法律的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民办学校党的建设、设立与审批制度、支持措施、办学行为和内部治理、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总体上值得肯定。专家学者建议从举办者概念、办学范围、集团化办学、招生自主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资质审批、监督措施、教育机构的自主性、教育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文字表述等方面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承办,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协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和成果应用处副处长孙立军参加了本次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桥梁纽带、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贡献智慧、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建立常态性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2015年至2017年共组织召开了108场立法专家咨询会,超过2100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合计达到350多万字。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国家立法机关和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立法专家咨询会已经在我国法学法律界乃至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得到了普遍认可。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法学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立法计划,继续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1+1+1”(即“一次立法专家咨询会、一份专家咨询报告、一件要报”)三位一体全覆盖的新机制,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贡献力量。

        更多链接(点击进入) :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专题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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