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5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fml
4月21日至22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与法治现代化”高端智库论坛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开幕式主旨讲话中强调,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明确要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新课题。全体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加强法治及其相关领域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
陈冀平强调,法学研究存在着学科体系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之间的不平衡不充分,高端及顶尖法学智库平台和学科平台发展不充分等三方面现实问题,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打破彼此之间的藩篱,努力形成法治实践与法治理论相互协同、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互支撑、不同部门法学研究相互配合的研究合力,共同加强重大理论问题攻关。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在研究法治演进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深刻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特殊规律,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提炼标识性中国法治学术概念,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中国法治话语体系,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文显在开幕式上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的重大政治判断。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深刻阐释,探索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对法治现代化建设和法学研究的新要求,对于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新方针新战略新部署,全面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在主题演讲中指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背景下法治供给侧改革有十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包括要通过完善选举方式来加强选民对立法机关的监督,真正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科学规范权力机关和其他公权力主体之间关系,建立分工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关系;进一步科学建构权力机关各组成部分的内部关系,防止可能出现的一些不规范情况;加大授权立法和委任立法,化解立法供给不足问题;健全基本法和基本程序法体系,使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统一;打破公法和私法的壁垒,整合公法和私法资源;建立立法漏洞填补规则,充分发挥低层级法律规范价值,明确填补范围,建立惩罚机制;增强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在特定社会关系中建立法治机制,引入正当程序理念,健全法律实施配套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立法评估和审查机制,使法律规范得到切实的监督,在法治运行中提升立法质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在主题演讲中指出,新时代司法改革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平正义,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多样性、层次性、快捷性、对立性、群体性、疑难性等特点,人民法院要在复杂多变且数量巨大的纠纷解决活动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解决司法服务不充分不平衡不匹配之间的矛盾,建议全社会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大力构建多元化机制,做大人民调解,做强行业调解;发扬“枫桥经验”,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振兴乡村战略,动员乡村社会参与纠纷解决;大力发展互联网司法,让更多纠纷通过互联网解决;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所有剥夺和限制公民人身和财产的行为和权力,原则上应当由司法机关来实施;增加人力资源投入,确保法院精审慢审,确保审判质量提升。
江苏省法学会会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理事会理事长林祥国,江苏省人大理论工作研究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夏道虎,和江苏省法学会党组书记石为斌,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胡敏强出席论坛。
论坛期间,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沈国明,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封丽霞分别围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与法治建设艰巨性、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法治现代化观念变革等主题进行了精彩演讲。
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主办。来自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吉林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中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海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浙江警察学院和江苏省法学会、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40多位专家学者先后作了发言、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