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6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elite
陈冀平在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要把法治经济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
日前,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在沪举行。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并与来自法学界、企业界等百余名人士同堂座谈。他强调,当前形势下,法学家与企业家加强联系交流和理论探讨的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推动法治经济的建设和发展,确保我国经济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日前,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在沪举行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
陈冀平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建设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也要符合法治运行规律,这两者必须结合起来。市场经济的运行首先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比如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同时市场经济各种不同的主体还必须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和交易规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客观要求。编纂民法典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迈出了民法典编纂的第一步,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法学法律界要和企业界结合起来,把握好法治运行的规律,始终保证经济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共同维护好法治经济建设。
陈冀平强调,法治经济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环节,法治经济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要同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厉行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法治经济要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限制资本的任性,更为重要的是要规范行政部门和管理部门的行为,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只有把“有形之手”纳入法治的框架,“无形之手”才能释放更多活力。可以说,没有法治政府,就没有法治经济。法治经济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要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硬任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硬指标。这个目标的提出,就要求我们要把法治经济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紧迫的位置上来,要求我们研究如何从法治经济建设的角度提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积极推动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领域发挥主体作用,就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把政府重大经济决策纳入法治轨道。
陈冀平指出,法治经建设必然需要一个与时俱进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包括涉外经济法律体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必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新技术、新经济、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电子商务、共享单车、共享经济、人工智能等等,这些都跟我们企业有很大关系。法学法律界要加大这方面的研究,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当前,经济全球化对涉外法治提出新要求。希望上海市法学会和联谊会发挥法学资源充足、企业经验丰富优势,结合上海市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定位,能够在涉外法治方面加强研究,为国家涉外法律服务作出贡献。
据悉,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是在老市长汪道涵先生的积极倡导下,于1987年2月7日在上海成立的。30年来,联谊会坚持法律为企业服务的宗旨,通过法学界与企业界的跨界联系,手牵手共建法治企业,心连心同创发展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