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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等会领导对湖北省法学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时间:2017-03-23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elite

  编者按:日前,王乐泉会长在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工作总结上作了重要批示。王乐泉会长在批示中指出,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的工作总结,内容充实、亮点纷呈,为地方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展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样版,值得在全国学习借鉴。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党组成员、副会长鲍绍坤、张鸣起、张文显、王其江、张苏军也分别作了批示,要求各地方法学会加强学习宣传和借鉴。

 

  2016年,湖北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正确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根据“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的总体部署,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竟进有为,务实高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政法委书记王晓东多次批示和鼓励。

  一、强化政治引领,推进法学事业

  省法学会坚持把政治素质建设作为最重要、最核心、第一位的工作,常抓不懈,坚定不移地用“四个意识”统领法学研究和法学事业发展。

  9月15日,省法学会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湖北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鄂法会〔2016〕36号),通过一系列规定动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规章、纪律在法学会系统得到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9月27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批示:“湖北省法学会的这个指导意见很具体、很明确,值得各省市法学会借鉴。各省法学会都有各自的一些工作亮点,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用以丰富大家的视野和法学会工作。”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批示:“《意见》很好,有些内容要吸收到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中。印发《简报》。” 10月1日,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政法委书记王晓东同志批示:“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2016年,省法学会通过召开党组会、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等,加强研讨中央和地方党委关于法治领域工作部署、平安建设要求以及与法学研究直接相关的中央和地方党委精神的落实。突出抓好对所属28个学科研究会的思想政治引领,通过出席学科研究会年会、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传达贯彻中央、省委有关精神。旗帜鲜明地查处极个别法学工作者的错误言论、行为。各学科研究会不断加强法治领域网络舆情的动态分析,及时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相关信息进行研判,加强对法治热点事件、法律敏感问题的法律、法理解读,引导依法理性解决问题,办好管好用好省法学会网站和28个学科研究会网站,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6月14日、17日,省法学会分两批召开学科研究会会长、秘书长会议,重点研究学科研究会党建工作,并就年会模式、研究经费、与实务部门对接、对外交流、课题层级等瓶颈制约问题,尤其是紧密联系实际,就各学科研究会“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在法学理论研究如何“地方化”,应用对策研究如何“专而精、短平快”等问题上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加强了研究会换届选举规范指导,完成商法学、农业法学、法经济学、民族法学等4个研究会的换届工作,一批中青年法学人才加入研究会队伍,焕发了研究活力。新成立了卫生法学研究会。积极筹备国家安全法治、律师法学、金融法学、交通法学等4个研究会的成立工作。学科研究会服务管理进一步优化。

  11月23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组长杨文明,副局级巡视专员刘钧,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等负责同志在湖北省就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进行调研后,对省法学会“强化政治引领、推进法学事业”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和鞭策。

  二、充分发挥优势,完成重大事项

  受中央政法委员会委托,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承担了《中国共产党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条例》(代拟稿)起草任务。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委政法委书记王晓东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优质高效完成任务。为加强《条例》起草的推进力度,湖北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成立了由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董永祥为组长,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起草专班,聘请武汉大学副校长、著名宪法专家和党内法规专家周叶中教授等担任专家顾问,拟定起草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省法学会负责条例的组织协调、调研、起草工作,经过形成初稿、征求意见、研究修改、论证完善等四个阶段,特别是征求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省直政法各部门、省直有关单位、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10所高校、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意见,先后七易其稿,提交代拟稿共八章50条,主要明确了党委政法委的职能定位、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议事决策内容,并规定了党委政法委的上下级关系、工作制度和监督追责等内容,按期完成了起草任务,受到中央政法委的肯定。

  2016年8月至9月,根据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政法委书记王晓东同志指示,省法学会精心策划,组织编写了《湖北省政法机关典型案(事)件选编》,共收集整理案例素材209件,经筛选整理,编写案例评析14件,其中,既有坚持服从、服务大局,敢于担当,践行建设性执法理念,依法公正执法司法,取得“三个效果”相统一的正面典型案事例,也有一些没有树立正确执法理念,政治敏感性不强,甚至执法违法、干预执法、导致错案或酿成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负面典型,富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共印刷5000册,发放全省政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参阅,使全省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受到警示和教育,心灵受到强烈震撼,在全省政法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

  根据省委、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积极参与全省年度目标责任制检查考评工作、以网格化为重点的政法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调研工作,其中《以网格化为重点的政法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调研报告》得到省委政法委领导批示肯定。

  三、紧紧围绕大局、开展法学研究

  2016年,省法学会坚持把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务实管用、“接地气”研究作为立会之本、立业之基,着力在“四个转变”上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即工作重心由法学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向立足于解决问题,尤其是解决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的实际问题转变,让“问题导向”研究方法入脑入心;工作平台由自办论坛为主向多元化、多层次合作交流转变,形成联手攻关、协同作战的“大研究”格局;工作方法由一般号召向落实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转变,使重点、难点工作取得突破;自身建设由粗略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省法学会机关呈现出竞进有为新气象。

  7月24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在《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上作出批示:“湖北省法学会半年工作总结所述该省法学会工作很有特色,特别是他们所提出的‘四个转变’很有新意并发人深省。这是对法学会工作的实化、细化,值得各地法学会借鉴。”4月24日至29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实地考察湖北省法学会工作后指出:“湖北省法学会工作有特点、有成效、有影响,是全国法学会系统以有为谋有位、以有位争取更大作为的典型代表。”7月27日,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政法委书记王晓东批示:“王乐泉会长的重要批示对我们是很大鼓励和促进,我们要认真落实好。”中国法学会《简报》、《法制日报》、《湖北日报》分别报道了湖北省法学会“跳出‘象牙塔’,融入法治湖北实践”的工作体会和做法。

  强力推进“短平快”研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注重抓好湖北重大法治问题研究,努力回应领导关切。2016年5月,按照王晓东书记在省委政法委全会上提出的“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如何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优化过剩产能”“如何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权益,有效防范风险”“如何发挥海商海事审判职能,服务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如何在依法办理涉企案件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查办案件与规范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与保护合法权益、惩治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避免‘案件办了、企业垮了’情形发生”“如何在服务共享发展方面,提供更多便民利民惠民举措,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等课题,省法学会迅速组织省内10多名知名专家学者传达学习,制定调研方案,以“短平快”形式组织开展对策研究。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先后撰写了《坚持和完善‘建设性执法’的理念和做法,避免‘案办完了、企业跨了’的事件发生》《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五条建议》《充分发挥海商海事审判职能,服务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经营,有效防范风险的四点建议》《关于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实现民生保障升级的若干建议》《关于湖北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五点建议》等一批高质量的成果,通过《专报》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有的获省委领导批示,被省直相关部门采纳。

  扎实抓好课题研究。圆满完成2015年重点课题结项,共资助课题经费近70万元,单个课题研究经费最高达到5万元,最低为1万元,共受理课题立项申请34项,立项20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10项。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中国法学会及省直有关部门摘报一批优秀成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立足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的现实需要,发布2016年度重点课题指南,共三大类62项,目前已收到课题申报30多项,根据“以结代立”的课题结项模式,课题结项工作将于2017年2月进行。加强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社科联沟通联系,争取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等级认同实现突破,进一步增强课题的吸引力。

  各市州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取得新成效。比如,武汉市法学会《武汉法治发展史》课题研究、咸宁市法学会开展的“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法治理论研究”等,均得到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肯定。各学科研究会以承担高级别项目为抓手,取得一批最佳理论、策略、方法和思想成果,智库服务实现重大突破。一年来,所属28个学科研究会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国家部委人文社会科学奖9项,获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7项,获全省各类评选表彰101项,组织申报省级以上课题申报123个,获取立项37个。累记出版学术著作近百部,出产相关主题研究文章1100余篇。

  创新开展论坛研究。省法学会在办好法治湖北论坛的同时,加强同多方面的合作交流,形成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享资源、协作攻关的良好局面。一是2016年3月协助中国法学会举办“弘扬董必武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这次会议规模大、规格高,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等12名省部级领导出席,2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效果很好。二是2016年10月,协助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在洪山礼堂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2016年学术年会。三是召开“荆楚文化与法治湖北”学术研讨会,深入研究挖掘荆楚历史文化中的法治文化、法学思想,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研讨交流。四是成功举办第八届“法治湖北论坛”。本次论坛以服务司法改革、为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为宗旨,以“法治湖北建设与司法改革”为主题,深化法治湖北建设和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本次论坛评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论文奖30篇,8个单位(部门)获优秀组织奖。一批优秀成果受到法治建设实务部门的充分关注。

  努力拓宽法学专家参与司法实践的平台。向省委法规室推荐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德淼等40名省内外法律专家入选党内法规专家人才库;向省政协推荐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等4名民法咨询专家;向省委法治办推荐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洪浩等咨询专家;向“长江讲坛·法治讲堂”输送讲师队伍,等等。

  认真做好优秀研究成果推介工作。一年来,共推选优秀论文1000余篇,其中有129篇获不同等次奖项。向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法学家论坛”推荐论文245篇,22篇获奖,湖北省法学会获奖论文总量第一名,优秀组织单位奖第一名。向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推荐论文214篇,19篇获奖,其中获一等奖4篇,二等奖6篇,湖北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特别贡献奖。推荐28篇成果参加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湖北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奖。向第九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推荐论文286篇,44篇获奖,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7篇,优秀奖27篇。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宜昌市法学会荣获优秀组织奖,我省获奖总量位居中部六省前列。向甘肃省法学会选送首届“丝绸之路”文化传承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36篇,其中5名一等奖我省荣获2名,2人参加交流发言,湖北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奖。推荐164篇论文参加内蒙古法治论坛评选活动。

  多途径加强研究成果转化。通过《专报》《法学研究成果摘报》以及湖北省法学网站等形式向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优秀研究成果,加大为省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推介的力度,争取直接进入领导决策层。先后有11项研究成果得到中央、国务院等有关部门的批复或采纳,12项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复或采纳。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接受中央和省市领导机关委托重点项目10项,提供决策咨询报告11期,均获领导批示。省法学会先后编发《专报》、《法学研究报告选摘》16期,7期获中国法学会、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以及有关领导签批。《楚天法学》《湖北法学动态》各出版发行6期,省法学会官方网站扩大了信息量,强化了可读性。

  武汉市法学会联合所属警察法学研究会、武汉市检察院、武汉市汉阳区、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武汉市江夏区司法局等单位举办不同形式的专题研讨会和法治论坛;宜昌市法学会举办以“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法治保障研究”为主题的第七届三峡法治论坛;荆门市法学会出版发行第四届“法治荆门论坛” 获奖论文集;咸宁市法学会开辟每周一期的《咸宁日报》“法治咸宁”专版,等等,各具特色,效果良好。

  四、凝神聚力推动,打牢县市根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重点和难点在基层。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学术团体、群众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其根基在基层,支撑在基层。年初,省法学会六届八次理事会明确提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不打折扣、不讲条件的要求,确保2016年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全覆盖”。按照这个总目标,2月,省法学会督办各市州法学会制定所属县(市、区)法学会成立的时间表。4月,省法学会会长郑少三,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韩海顺等同志就县级法学会建设问题,分别赴荆门、黄冈、黄石、咸宁、十堰、襄阳、孝感等地进行跟踪督办,落实责任,共同研究解决县级法学会建设中遇到的问题。8月,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在荆州市召开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推进会,总结推广荆州市、孝感市、武汉市等法学会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经验,对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董永祥高度重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胡兴儒同志要求各地党委政法委深刻认识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咬定目标不放松,坚定不移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全覆盖。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要求各地借鉴荆州市抓县级法学会建设的“五条经验”,尽快把这项事关法学会长远发展的基础工作落实到位。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全省103个县(市、区)都成立了法学会,实现了既定目标。目前,各地法学会正有序开展工作。

  五、创新工作机制,服务法治实践

  “双百”活动进入常态化。省法学会组织省内知名法学家,深入市州县(市、区)开展21场“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按照中国法学会统一部署,省法学会于2月18日印发《2016年度“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活动的通知》(鄂法会〔2016〕6号),要求各市州“双百”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年度市州、县(市、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主题并列入学习计划,确保2016年“双百”活动进入市州、县(市、区)党委中心组。宣讲内容涵盖党法、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培养、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经济的法治规范和保障等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参加宣讲活动的专家有省内知名的法学教授,也有实务部门的专家型领导,他们既是各自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又熟悉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情况。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带队参加宣讲。各级领导对宣讲活动高度重视,不少地方把报告会安排进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一把手”积极参加学习,认真听取报告;有的直接审定活动方案,对报告会选题提出建议;有的亲自主持报告会、发表讲话、接受媒体采访等。多数报告会安排所属部办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政法干警参加。绝大多数县(市、区)把听报告的范围扩大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长江讲坛·法治讲堂”有声有色。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作客“长江讲坛·法治讲堂”,进行11场法治讲座。将15场讲座刻制成1000套光盘,发送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各市州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以及党委政法委、法学会等,有效扩大了宣传教育效果。

  “法治文化基层行”形式多样。组织专家学者通过法治讲座、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深入武汉、宜昌、孝感、黄石、荆门等地大中小学校、村镇、社区、企业、军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30多场,受众者达百万人次,深受广大群众欢迎。2016年10月,省法学会被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授予“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法律服务精彩纷呈。组织专家学者对接实务部门,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议案咨询服务,先后调查撰写10多项咨询建议。一批法学专家先后应邀参加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主办的咨询会议、培训班,分别就司法体制改革、金融创新的司法审查、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等议题,提出意见建议。市州法学会、学科研究会积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案件、重要决策咨询、论证、评估工作,“智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多次参与重大案件处理和社会矛盾化解,为“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宣传信息工作取得新成绩。建立了《专报》《法学研究成果载报》等信息报送渠道,全年被《法制日报》《湖北日报》中国法学会会刊、中国法学会《简报》《要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刊登省法学会稿件30余篇。省法学会官方网站更新内容迅速及时,年浏览量达8万多人次,及时在湖北省委政法委网站上反映省法学会工作情况。

  六、坚持党建带动,抓好机关工作

  2016年,省法学会党组按照“树标杆、作表率”的总要求,敢于担当,努力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主要抓了三件事:一是坚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省法学会工作实际,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足额、自觉交纳党费。省法学会党组成员自觉履行职责,轮流为机关党员干部上党课。2016年9月28日,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以《共产党员要做到“五个始终保持”》为题,给省法学会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党课,获得好评。这次党课内容先后被《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媒体全文刊登。三是省法学会党组敢于担当,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省法学会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责任导向,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问题导向,敢抓敢管敢作为;坚持成果导向,强力推进法学会工作“高位求进”。2016年7月,省法学会机关党支部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2016年,省法学会进一步加强了以“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自身建设。细化了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的工作目标,强化能力建设。制定并坚持了“月初有布置、月尾有小结”和“中层干部月碰头会”制度,坚决贯彻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把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各部门负责人随时跟进,督促检查,逐项落实。高质量承办多个大型会议;推进机关经费、办公用品、车辆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序管理,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认真做好省法学会2016年度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工作。省法学会机关办公场所改造取得实质性进展。当前,省法学会机关干部职工精神振奋、人心思干、团结和睦,呈现出勇于担当、竞进作为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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