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08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省级法学会考核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6年度考核基本情况
2016年,中央综治办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明确了“法学会参与平安建设,1分。(由中国法学会打分)”。2016年7月21日,中国法学会向各省级法学会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法学会工作考核的通知》,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全国32个省级法学会已全部上交2016年度综合工作报告和量化考核表。综合报告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2017年工作提出了计划和安排,内容全面具体,事例鲜活,并且辅以大量数字,提炼出很多地方法学会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量化考核表填写详实,填报得分依据具体充分,部分省级法学会还提供了大量佐证材料。
中国法学会根据各省自查自报的分数和材料及掌握的情况逐项进行核对、计算,并将扣分情况和原因逐一与各省级法学会进行沟通。经地方法学会工作协调小组审议,报中国法学会党组审定后,确定各省级法学会考核分数。2016年度省级法学会考核情况已按时上报中央综治办。
各省级法学会以考核内容为工作导向,通过积极努力,开拓创新,整体工作水平均有很大提高。在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培训工作,形成主要工作事项上报制度,对所辖地市法学会工作开展考评,参与地方立法或政府规章的制定或调研咨询,服务当地开展论坛及研讨活动,承办或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学术活动,开展“双百”法治宣传活动,建立健全会员信息档案等11个项目全部达到满分。主要扣分的项目集中在设立党组、县级法学会全覆盖、双百活动进省级党委理论中心组,转载中国法学会网站信息,自行组织对外、对港澳台交流活动,年度会员发展和创新开展工作等7个项目。也有少数省级法学会由于领导班子不齐、疏于管理,工作思路不清、认识不到位,工作人员较少、力量不足等原因考核分数有所下降或没有提升。综合报告和量化分值与实际工作情况基本相符,相关数据比较直观具体地反映了省级法学会的工作现状。
二、2016年度省级法学会工作情况
2016年度各省级法学会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市县法学会建设,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会员发展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各省级法学会都能够做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及时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工作,在活动安排、课题设置、研究会工作等方面自觉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要内容,重大事件释法说理,引导舆情,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注意及时组织常务理事、机关干部学习中央和省(区、市)重要文件精神,及时向所属市县级法学会和所属研究会传达中央和省(区、市)重要文件精神。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东、广西、甘肃、青海14个省级法学会已批准设立党组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河南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实现了党组全覆盖。山西、辽宁、吉林等省部分市县法学会也设立了党组。
(二)市县法学会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截止到2016年12月底,全国地市法学会新增18个,现有382个,占全国地市总数的96%,县区法学会新增656个,现有2216个县区法学会,占全国县区总数的80%。天津、河北、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青海、宁夏等16个省级法学会实现市县级法学会全覆盖。部分省级法学会在如何开展市县法学会工作方面做了有益尝试,推出了典型经验。
(三)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组织法学研究,推动成果转化。新增加了一些针对新领域、新问题开展研究的新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总数达到682个,比去年增加了60个。各省级法学会都能与当地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建立固定的联系制度,参与地方立法、政府规章的制定或调研咨询,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项目或承担了党委、政府、政法委交办的研究工作,区域法治论坛或研讨会等活动努力办出特色、形成品牌,大批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奖或得到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立法、司法等有关部门采纳,或形成省级以上人大代表议案或政协委员提案。
(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立足基层、形成品牌,效果显著。“双百”宣讲活动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成为地方法学会法治宣传的品牌活动,已在全国32个省级法学会全覆盖。市县法学会广泛设立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站、调解中心、信访代理室等基层法律服务平台,有稳定的法律服务队伍,主动参与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参与当地信访或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工作,有的还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或有专项资金支持,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30个省级法学会网站(西藏和兵团没有成立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各地向中国法学会报送信息更为积极。32个省级法学会都积极向《中国法律年鉴》报送其年度工作情况,24个省级法学会提供了本省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五)更加注重基层法学会发展会员,会员数量呈跨跃式发展。充分体现群众性工作要求,进一步降低入会门槛,全面加强技术手段运用,会员队伍实现跨越式发展壮大。2016年全国个人会员达到46万,新增个人会员16余万人。全国团体会员数量突破15000个。广泛组织会员开展培训、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学研究、法治调研以及为会员送温暖等活动,法学会吸引力、凝聚力不断提高。
(六)积极开展各项对外法学交流活动。2016年,28个省级法学会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或本省(区、市)组织的出访或国内对外交流活动,有24个省级法学会自行组织开展对外、对港澳台交流活动,26个省级法学会为企业涉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涉外法律交流方面的研究,并提出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七)主动探索、不断创新开展工作。2016年,各省级法学会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还做了大量有益探索,积极创新开展工作。例如吉林省各级法律服务站、哈尔滨市法学会法律诊所的成功做法,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的充分肯定。河南省在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全部设立党组,在研究会中设立党组织;辽宁省在乡镇法律顾问站建立党小组;浙江省总结温州市鹿城区法学会工作经验,被中国法学会树立为先进典型在全国推广。广东省法学会在全省推广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模式。广西区法学会创建316个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宁夏区法学会建立了专业研究会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天津市法学会编撰了《中国天津司法起源与发展》(中英文对照版),上海、江苏、浙江、云南、甘肃、新疆等省级法学会建立了常态化的对外交流渠道。各省级法学会积极参与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还有一些省级法学会积极承担第三方评估工作。
三、2017年考核工作打算
中国法学会将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按照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要求及工作要点,对2017年考核指标进行调整,争取在今年上半年下发2017年的考核通知,充分利用好考核这个抓手,推动2017年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