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24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编者按: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央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中国法学会紧密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法学会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发展。与此同时,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各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立足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在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法学研究、创新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对外交流、提高干部素质以及加快会员发展等工作中体现了各有特色的特点和亮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部分省级法学会和直属研究会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予以刊发,以期互相借鉴,进一步促进工作。
打造特色创品牌 服务大局促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2016年度亮点工作综述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广西法学会切实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延伸工作触角,大胆探索服务新模式,开创了法学会工作崭新局面,主要体现为“六个新”:
一、坚持法学会工作政治方向认识有了新提高
我们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法学会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组中心组为龙头,深入开展以学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为内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攻坚克难、继续前进,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是认真抓好法学会及研究会干部的专题培训。高度重视对各级法学会及研究会的思想政治引领,认真抓好法学理论研究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3月21日,我们组织召开学科研究会会长、秘书长会议,传达中央及自治区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研讨主题的方向引领和政治把关;5月、6月我们先后两次组织市县法学会骨干共21人参加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法学会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9月,召开全区市县法学会及各研究会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专题学习贯彻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精神,进一步组织引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了法学会工作与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
三是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深入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增强全区法学会系统对中央及自治区有关精神的学习,我们先后于2月、9月分别召开第六届第二次、第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法学会有关会议及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中央精神统一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思想,做到中央有精神、有部署、有要求,在全区法学、法律界就有贯彻落实的行动。时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温卡华同志分别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强调:全区各级法学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学会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坚持法学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通过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学会系统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全区法学会系统 “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坚定法学会工作的政治引领和政治方向。
二、法学研究取得新进步
(一)不断加强法学课题研究。确定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7项,特别是年内获得的中国法学会委托课题——《反恐视野下的边境管控研究》和《中国西部地区国家安全体系建设》两项省部级重点课题申报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大力开展学术交流。先后组织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中国·西部法治论坛”、“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等全国性、区域性学术研讨活动,征集各类优秀法治论文700多篇,多名会员获得各类法治论坛征文单项奖励,我会获得两项“优秀组织奖”。同时,积极承办“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
(三)积极配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项目第三方评估工作。成立广西司法体制改革课题组,提交《广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报告》,配合中国法学会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组,重点对“立案登记制改革”,“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等内容开展调研评估,按时高质完成交办任务,得到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表扬肯定。
(四)积极搭建法学法律工作者成长进步平台。完成经自治区党委批准举办的“广西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和“广西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前期工作。组织法学法律专家积极开展资政建言、参与立法论证等服务,先后完成自治区人大内司委交办的《广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管理条例(草案)》等法规的立法论证工作;编辑出版2015年度优秀论文集和《广西法学专报》,积极为法学专家学者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重要法学研究成果和有价值的工作建议提供渠道和路径。
三、法治宣传见到新成效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与群众文化融合,在全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积极开展“双百”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双百”法治宣讲进各级班子理论中心组、进干部专题培训班,年内,全区法学会系统组织共开展“双百”活动369场次,听众达67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教育社会效益。
(二)持续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织全区28336名青年普法志愿者为362.8万名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巡回宣传演出110多场,举办法治讲座2137场次、法治宣传活动5430次、模拟法庭257次、法律服务专场活动7193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48.3万份。
(三)发挥优势筑牢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主管主办广西法治日报社优势,依托《广西法治日报》、广西法学网、平安广西网,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牢牢掌握舆论工作主动权。2016年12月,广西法治日报社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宣传先进单位”,这是全区100多家新闻媒体乃至全国省级法治媒体唯一获奖单位;“平安广西网”被中央政法委评为优秀网站。
四、法律服务取得新进展
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模式,创新社会管理平台。
(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基层群众。推动全区法学会系统全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共建工作,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疏导化解了一大批基层矛盾纠纷,这一创新工作得到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充分肯定。
(二)依托“法律咨询服务和代理信访工作室”平台,服务信访维稳工作。大力推行律师代理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加强县级律师信访代理工作室建设,全区111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律师信访代理工作室(中心),并实行律师轮流挂牌值班制度,无偿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信访代理服务,这项工作在全国法学会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三)依托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服务青少年学校。坚持把打造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作为加强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了由法学会主导,司法、法院、公安、教育、团委等部门合力筹建、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区共创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16个,这项工作被中国法学会确定为“打造了青少年特色法治教育的品牌”。 广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考评连续4年获得满分,蝉联全国第一。
五、对外法学交流迈上新台阶
(一)积极承办“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联合广西民族大学承办了中国法学会和共青团中央委托的“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组织46名香港青年法律学子到南宁市中级法院观摩内地司法审判、与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和桂林大学生村官进行交流、实地参观考察内地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活动提高香港与内地法律学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的认识,增强爱国意识和民族自豪感。
(二)进一步深化法学法律合作交流。成立“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广西分中心”、“中国—东盟法学家联谊会秘书处”,进一步畅通中国—东盟法学交流合作渠道;成立广西东盟法学研究会,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围绕“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一带一路”以及广西面向东盟发展等问题展开研讨,形成了《东盟十国计量、测量发展研究报告》、《广西产能国际合作对策研究——以走向东盟国家为视角》等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三)加强东盟法律应用性、实践性人才培养和人才资源开发。举办东盟国家法研修班,将优秀学员纳入“东盟法律人才库”。年内,在广西民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了“马来西亚法研修班”。
六、法学会组织建设实现新突破
组织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全国少数实现县级法学会全覆盖的省份之一,年内新增个人会员6260人、总数达13212人,增幅达90.05%,新增团体会员22个、总数达102个。同时,贺州市平桂区法学会率先成立党组,在全区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年内,新成立广西信访法治研究会、广西金融法学研究会、广西体育法学研究会等学科研究会,研究会总数达24个。目前,正筹备成立广西建设法学研究会和广西法治文化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