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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充分发挥“六个平台”作用 切实做到“三个两手抓”

时间:2017-01-12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elite

编者按: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央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中国法学会紧密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法学会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发展。与此同时,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各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立足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在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法学研究、创新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对外交流、提高干部素质以及加快会员发展等工作中体现了各有特色的特点和亮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充分发挥“六个平台”作用 切实做到“三个两手抓”

  2016年,广东省法学会坚持“立规矩、抓培训、上水平”的整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亮点纷呈,推动全省法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主要体现在:

  一、一手抓干部培训,一手抓制度完善

  (一)明确要求立规矩,结合实际定标准

  省法学会“一办五组”主要负责人牵头开展调研论证,完善制度规范和考核标准。制定完善了《广东省法学会机关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省法学会学科研究会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考核办法》《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考核办法(试行)》《法治社会编辑部用稿流程规范(试行)》《法治社会投稿组稿约稿规范(试行)》等9个创新管理的工作规范性文件,规范各级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及法治研究基地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特别是《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指导、考评市法学会建设力度和工作水平提供了实操性强的标准,推动全省各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上新水平。

  (二)强化培训提素质,开拓思路出实招

  组织省、市、县(区)法学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学科研究会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在中山大学举办的“全省法学会系统干部综合素质高级研修班”,集中脱产学习三天。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副会长张文显专程前来授课,中大、华工、广外、华农的教授作专题讲课。这次研修班培训学习是继中国法学会“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后首个省(市、区)法学会组织的大型培训学习活动,是省法学会围绕今年“立规矩、抓培训、上水平”工作目标的一项重点工作。

  (三)树立标杆作示范,取长补短促争先

  1.分片召开全省市县法学会建设现场会,“以会代训,分片指导,整体提高”。广东省法学会先后于4月、6月、7月分别在深圳、汕尾、江门组织召开珠三角、粤东、粤西分片全省市县法学会建设现场会,结合各地实际、分类指导,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以考核推动法学会全面建设上水平。

  2.推广汕尾、东莞等市法学会典型经验,督导地市法学会“一社一会”建设有效推进。为认真贯彻落实王乐泉会长对我省法学会服务基层工作的批示精神,根据省法学会年度工作部署和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省法学会于今年11-12月派出六个督导组,分赴全省各地市指导、督促创办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中立法律服务社(简称“一社一会”)筹建工作,切实解决地市法学会法律服务社、基金会“为什么要建”和“怎么建”的问题,并落实对各市成立法律服务社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3.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总结亮点表彰先进。在全面督导的基础上,12月30日在东莞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推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力争明年春节前建立“一社一会”。目前,已有汕尾、江门、清远、东莞、揭阳、河源、梅州、惠州、珠海、广州、潮州、肇庆等12个地级市先后依法登记成立了服务社,汕尾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还在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了工作站,引导医患纠纷依法调解。汕尾、东莞、清远等市成立了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其他未成立服务社和基金会的市也在加紧筹备中。

  二、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服务探索

  (一)加强上下联动、对接平台,推进市、县法学会建设

  1.落实“四有一调整”要求,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县(市、区)法学会按照“四有一调整”(“四有”即有牌子,在县、市、区政法委增挂;有班子,原则上由县区政法委书记兼任会长;有经费,县级法学会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活动,要围绕中心,服务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一调整”就是争取党委、政府调整2-3名人员专门负责法学会工作)的要求进行规范建设和开展工作。目前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年11月8日,广州市天河区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的“部分省市区法学会会员工作推进会”上做了经验介绍。

  2.引导扶持地市法学会开展学术活动,学科研究会与地市法学会联合举办学术活动。省法学会的28个学科研究会积极响应省法学会倡导的“走出广州、深入省内”的要求,联合各地市法学会开展学术活动,优势互补,在省内形成智力资源与司法经验的良性互动。

  (二)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善用“第三方力量”,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取得新成效

  2016年服务社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案件501件、582人(次)。其中,信访案件141件;涉法涉诉案件187件;一审案件86件;二审案件51件;再审案件32件。法律服务社工作得到了孟建柱、王乐泉、陈冀平和林少春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10月10日至11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在江西南昌举行,我省法律服务社经验材料被制作成短片在会议上播放,孟建柱同志再次充分肯定了服务社的做法和成效。

  中立服务社的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提升了服务社的社会认可度、公信力和影响力,拓展服务案源,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今年1月份,服务社周年纪事座谈会在广州成功召开,中央和省内各主要媒体对服务社2015年度精品事例纷纷进行了采访、报道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9月下旬,陈冀平同志指派《民主与法制时报》对服务社进行深度报道,周占华社长一行到服务社实地调研报导,重点系列报导了服务社工作以法律为准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紧贴地气、以小见大,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和退休政法老干的作用,化解一批复杂的、影响力大的历史疑难案件,擦亮了服务社的品牌。目前,法律服务社工作模式已在全省推广。

  (三)常态化打造南粤法治报告会平台,与“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深度融合

  全年创新举办法治报告会68场,听课对象多达4.2万多人,其中省统一组织了15场,指导各地级以上市自行组织了53场,成为“双百”活动常态化的地方品牌。

  今年我省拓宽法治宣传新渠道,推动报告会走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走进各省(市)直机关单位,走向基层;根据各市各单位的需求,深入调研,“量身定制”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宣讲主题;挑选“政治坚定、联系实际、业务精湛、善于表达”的知名专家,努力提高宣讲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报告会普遍采取电视电话会议、信息网络、问答互动和印发报告会专辑等多种灵活的形式,为不同领域不同专业的领导干部送法上门。

  报告会得到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和省委领导的肯定和批示表扬,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一是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重于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修养和法治修养,着重于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的能力。二是通过宣讲活动,不断加强法治宣讲队伍建设,引领和培养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四)拓展“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以“送法进企、依法治企、依法护企”为宗旨,全年成功举办法治文化沙龙七期,与省、市工商联和各地商会合作、深入企业,走进地市、延伸到县区。6月2日,“以法兴企”文化沙龙首次走进地级市,由汕尾市法学会承办。活动与汕尾市大力开展的“暖企”行动相结合,为政府服务企业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极大扩展了法学会的影响力和辐射面。江门市、中山市、东莞市法学会在学习借鉴汕尾市法学会龙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7月、9月、12月相继承办了“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其中中山市法学会将活动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法学会具体承办,充分展示了县区级法学会(包括镇街一级法学会)整合资源、借力聚势的工作能力。

  三、一手抓法学研究,一手抓实务研究

  (一)千方百计办好《法治社会》期刊,凸显起点高、开局好的特色

  1.在坚持政治导向和学术导向的前提下,刊发稿件具有较高的学术质量。全年6期刊发的近90篇专题论文中,约有1/3是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研究课题或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或中期成果,部分文章刊发后获权威刊物转载或摘登。如创刊号刊发的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黄瑶的《“南海行为准则”的制定:进展、问题与展望》获《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6年第5期摘登转载、获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2016年第7期全文转载;第二期刊发的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松林《以刑治罪:一种逆向刑事裁判路径——兼论刑事法官的裁判思维》获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司法制度)》2016年第8期全文转载。

  2.密切与法学、法律界的互动联络,办刊工作得到了国内名家的重视和支持。3月在北京召开编委座谈会,在京编委对《法治社会》创刊以来办刊工作提出了许多有参考价值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著名法学家李步云、吴汉东、应松年、陈卫东等接受约稿,为《法治社会》惠赐佳作。

  3.着眼打造核心期刊的长远发展目标,通过制定选题规划进一步组织优质稿源。10月25日至11月25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2017年《法治社会》重点研究选题征集”活动,得到省内外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共收到有效应征选题90个,经初选送请专家评审后报编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分别确定了重点选题、备用选题、参考选题各10个。

  (二)“四大基地”建设工作开局良好,扎实开展深度研究、前沿研究和特色研究

  省法学会四大法治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走出去”战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华南农业大学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在省法学会领导的指导下确立了“一年打基础、两年上水平、三年进国家队”的工作目标。2016年开展法学深度研究、前沿研究和特色研究硕果累累。中山大学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获批准国家社科基金研究课题6项和中国法学会研究课题1项(罗恬漩研究员主持的《证券诉讼实施状况研究及完善建议》);华工法治评价研究中心以基地名义出版著作4部,入选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3项和中国法学会研究项目1项(卢扬帆博士主持的《预算监督的实证研究:基于人大主导预算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的探索》)。华工法治评价研究中心的《2015年度法治广东评价报告》、《广东法治发展年度报告2016》、《2016年广东依法行政考评社会评议调查》等成果,得到了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有多项研究成果被相关决策部门采纳应用,为服务法治广东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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