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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会议综述

时间:2017-07-07   来源:财税法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2017年5月28日,第十一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在常州大学隆重召开。该次论坛是在美国特朗普政府公布大规模税改方案一个月后(北京时间4月27日公布),国内以此为主题召开的第一场前沿专题学术研讨会。会议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承办,常州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协办。常州大学校长陈群教授、副校长芮国强教授出席会议。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上海海关学院、河北经贸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等100余位财税法学和财税学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中国社会科学》、《中国高校社会科学》、《法学》、《现代法学》、《法学杂志》、《法学论坛》、《政法论丛》、《江汉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杂志社的编辑应邀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专家就“财税法治背景下的税制改革——兼谈特朗普税改对中国的影响及其对策”主题展开了热烈、深入的学术探讨,并就中美之间的税法差异、中国税收改革的未来方向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取得丰富成果。

  研讨会开幕式由常州大学副校长芮国强教授主持。常州大学校长陈群教授、刘剑文教授(北京大学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常州市人民政府刘卫国副秘书长、江苏省地税局江建平局长先后致辞。此外,开幕式上还举行了常州大学兼职教授、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特邀研究员、《常州大学学报》法学研究栏目特约主持人受聘仪式。开幕式上,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绍华(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佐(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原所长、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分别向常州大学和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赠书,以示祝贺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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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大学副校长芮国强教授在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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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开幕式

  开幕式上,刘剑文教授从中美两国的税改历史比较、美国特朗普税改的内容与前景、中国应对特朗普税改的态度与策略3个方面阐述了本次研讨会的对象、主题和基本目标。刘剑文教授认为:(1)虽然特朗普税改从提出方案到成为美国的正式法案还有很长的立法路程要走,但是该方案经过修改后成为正式法案的可能性很大;(2)经过对近40年来中美两国税收改革历史的比较,可以看出中美两国现在的税改是同步进行的,在某种意义上存在相同相似之处。正是这个相同相似之处,为我们应对特朗普税改所带来的国际税收竞争提供了基础和信心;(3)我们对特朗普税改的态度应该是既不必谈虎色变、紧张畏惧,也不能掩耳盗铃、漠视无睹。我们需要自信而认真地研究特朗普税改的内容和思想,判断它在美国资本对华投资、中美贸易、国际税收竞争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然后本着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以整体性、系统性、法治性思维设计我们的税改。江建平局长结合税收管理工作的领导经验,从税改方向和税改原则两个角度阐述观点。在税改方向上,他认为要从以前“量的改革”转向以后“质的提高”。在税改原则上,他支持刘剑文教授的观点,认为我们不必畏惧特朗普税改,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通过税改维护好国际国内同行业间的有序竞争,维护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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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剑文教授致辞

  主题报告由刘剑文教授主持,贾康研究员主讲。贾康以“切忌‘东施效颦’,做好‘量体裁衣’”为题,阐述了5个观点:(1)从基本事实看,减税是美国和中国的共同选项,而且都已经有原来积累的理性认识和经验;(2)美国税改取得预期成效是大概率事件;(3)我们要认真研究对待特朗普税改。我们要减税,也要减费,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4)中美两国税制结构明显不同,在减税方法上也应该有所区别,中国不能照搬照抄美国的做法;(5)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既要积极探讨税收改革,也要加快推进与税改相配套的政府机构扁平化改革,要尽快推出PPP法,积极推进PPP模式,以实际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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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康研究员作主题报告

  主旨演讲分为两个阶段,分别由贾绍华教授和陈少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持,共有11位嘉宾发言。大家首先在两点上表达了一致性:(1)特朗普税改方案最终被付诸实施的可能性极大,未来它对我国的挑战是大概率事件;(2)我国的供给侧改革和结构性减税方针是有效的,为我国积累了税改的国际国内经验,成为我们应对未来挑战的信心。其次,11位嘉宾的发言又各有侧重,主要观点分为5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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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贾绍华所长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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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少英教授在演讲

  1.重点分析特朗普税改在美国存在的前景和影响力

  李炜光(天津财经大学教授)介绍了美国国会审议通过税改方案必须遵守的法定程序,由此得出税收是政治权力的一部分,税改问题不只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李林木(南京财经大学教授)指出要辩证看待特朗普税改,估计特朗普税改的政治效应,心理效应可能大于它的经济效应。贾英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从中美资本投资的风险与安全角度分析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的法制基础及其对中国的影响,提出应当重视特朗普税改可能带来的国际投资潮流转向风险。

  2.建议重视中美两国的国情差异,因国而异、因地制宜地实施我们自己的税改策略

  刘佐研究员提出应对特朗普税改的前提是澄清中美两国在减税内容、减税目的、减税程度、减税方法和减税决策程序上的差异性,因国而异、因地制宜地实施我国自己的减税方案。孙文基(苏州大学教授)指出要减税,还要减费,要辩证地看待我国减税的效果。

  3.建议继续发挥我国已有的减税优势,迎接特朗普税改

  潘明星(山东财经大学教授)作了“全面营改增,最大的制度化减税机制”演讲,主张发挥我国营改增减税优势,应对特朗普税收改革。

  4.建议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法治化

  胡怡建(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强调我国税改的关键是要加快税收立法,提高税收法定性。杨得前(江西财经大学教授)主张中国税改要强化税收契约意识和税收法定意识,从而深化全社会对税收法治的认识。钱俊文(常州市地税局局长、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特聘副院长)强调加强税收法定,依法治税的重要性,以实证方法论述了我国宏观税负与减税效果、减税政策与税收征管能力之间的关系。沈玉平(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提议加强财税学界和财税法学界的沟通融合,以更加明确的法律意识和价值取向指导税收改革,促进税收工作法治化。

  5.建议加强财税学和财税法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研究,提高未来税改的理论指导水平

  崔志坤(安徽财经大学教授)提出要加强我国自己的税收理论研究,以扎实可靠、前瞻性、有自信的理论指导我国税收改革。

  会议研讨阶段在下午,分两个组进行,共有23位高校教师、税务部门或者税务师事务所的实务专家、财税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参与讨论。会议研讨阶段的发言与上午嘉宾们的观点基本保持一致,也有独树一帜、别开生面的新角度、新看法。总体而言,下午的研讨观点集中在以下5个方面:

  1.独树一帜,否定特朗普税改的合理性

  付大学(天津职业大学副教授)从特朗普税改对公共财产权和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角度分析,认为特朗普税改将损害美国政府的权利,减少美国社会的福利,激化美国社会矛盾,不利于美国社会发展。

  2.分析中美两国未来的税改方向,预判特朗普税改的影响

  王桦宇(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从中美税收制度史和中美税收结构两个角度进行比较分析,预测中美两国税改的趋势和方向。耿颖(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分析了特朗普税改将对美国财政赤字和贫富分化带来的影响,认为无论是从纳税人的认同感,还是从客观的制度配套看,目前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时机都非常不成熟,因此不宜即刻开征。陈阵香(澳门科技大学教师,博士)认为鉴于香港和澳门经济的特殊性,特朗普税改将对港澳经济产生比内地更加强烈的冲击。杨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通过自己的研究,认为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从25%下调到20%,以应对特朗普税改。

  3.肯定既有的供给侧改革效果,建议进一步减税降费,为企业减负

  孙贤君(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常州分所税务师)以自己的税收服务实践为基础,认为全面营改增使得五大分支中的四个分支企业税负都已经下降,只有建筑业上涨,所以对营改增的成效总体上应该加以肯定,建议大家关注环保税开征后的实际运行情况。吴锦宇(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根据自身对企业税负情况的实际调查,建议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4.建议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税收法治化

  李大庆(河北经贸大学副教授)从税收与财政、税收与税法、税收与法治三个方面,阐述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我国税改的重要意义。赵子娟(常州市地税局处长)从实务工作经验出发提出税收改革,减税降负的同时要兼顾税收的公平性,要加强纳税人的依法纳税和征税人的依法征税意识,强化税收法定。孙伯龙(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主张国家在考虑减税降费的同时,应该加强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公平性建设,营造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冯星海(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常州分所主任)分析了金税三期工程对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法治化的效果,以及对今后税改的影响。黄才锁(常州市地税局处长)从税收实务工作的困难出发,呼吁理论界加强对税收征管实际状况的研究,促进税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5.关于中国税改的其他方面

  胡翔(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从税收中性原则出发,阐述了特朗普税改和中国税改应该把握的尺度问题。欧阳天健(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介绍了自己对国际税收争议中的仲裁解决机制研究情况。陈雷(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谈了税法激励功能在当前已经开始的二胎生育政策中的适用问题。

  本次会议《论文集》中收录的论文,特别是作为会议承办方的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研究人员的论文也不乏真知灼见。不过,受会期限制,这些论文没有参与会议现场交流。其中,梁文永(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研究员)和贾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所著《警惕国际税收制度竞争中的民粹主义——从特朗普税改计划对我国的冲击谈起》分析了国际税收竞争对人权的影响,以及我国人权保障制度中“保障集体人权”的特色,指出特朗普税改“很容易诱发我国纳税人的不满,存在民粹主义的潜在威胁”,我国在今后的税收改革中必须对此引起警惕。李俊英(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的《论税收正义的历史演进》一文从税收法律思想史的角度阐述了税收正义的内容和实现途径。黄建文(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的《税务机关自力执行中抵税财物拍卖的法理分析》一文研究税务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欠缴税款纳税人的涉税财物,并且依法拍卖变卖,以其所得充抵税款的行为,为将税收法定,依法治税原则落实到具体行政行为提供了法理依据。杨大春(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的《方向可取,方法可虑——论辩证看待特朗普的税改方案》一文分析了特朗普税改方案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根源,认为这次税改是美国社会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逐渐累积的新保守主义思潮的产物,是一次激进式新保守主义经济改革。这次改革所采取的减税的大方向值得我国学习,但是由于中美两国国情的差异,决定了特朗普税改的具体方法和策略并不适用于我国。我们必须根据我们的国情,实施我们自己的减税方案。此外,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夏纪森副教授、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朴常赫副研究员等也从法理学或者中韩两国税制比较等角度撰文,参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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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组讨论

  本次会议名家聚集,各抒已见,从特朗普税改的历史渊源、思想动机、社会基础,到特朗普税改的具体内容、未来前景、可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再到我国的应有态度、应对之策、我国已有的税改成绩和性质、我国未来的税改方向与策略等方面作了广泛深入的研讨。会议达成了5个中心观点:(1)特朗普税改计划通过美国立法程序而获实施的可能性很大,一旦被付诸实施,必将对美国和世界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我国对此项税改计划要高度重视;(2)凭借近40年来我国税改和现在供给侧改革的制度与经验积累,我国完全可以认真而且自信地应对特朗普税改;(3)中美两国国情有别,中国税改既和特朗普税改有同样的减税方向,又不能邯郸学步,照搬特朗普税改具体的减税方法,中国要根据自己的国情走自己的税改之路,包括既要减直接税,也要减流转税;既要减税,也要减费等方面;(4)税改是国家改革事业的一部分,重视税改的同时也要重视并且推进相应的配套制度改革,要用整体性、系统性、法治性思维指导未来的税改;(5)中国税改要贯彻“税收法定”原则,加强税收法治化建设,依法推进税改,依法保障税改。本次研讨会的时间虽短,但是主题明确,思路开阔,研究内容横跨财税法学和财税学两个领域,研究方法将学术理论与中美两国税收改革实践相结合,研讨氛围宽松热烈,研讨观点精彩纷呈,取得了丰硕成果,达到了预期目标。

  闭幕式上,刘剑文会长肯定本次研讨会是一次高端的论坛,前沿的论坛,也是一次富有成果的成功的论坛。同时指出,本次论坛还只是初步的研讨,会后还需要组织力量对论坛主题加以深入研究。他特别强调,今后中国税改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彰显财税法在税制改革中的良法善治功能,促进税收领域法律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全国政协委员、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曹义孙教授发表了简洁的感想,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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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史良法学院曹义孙院长致闭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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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嘉宾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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