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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学研究会主办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高层论坛

时间:2017-10-25   来源:立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10月23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经贸大学地方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承办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高层论坛在河北经贸大学隆重召开,来自中央和全国各地的立法实务工作者、立法学专家以及河北经贸大学师生10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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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周成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景文,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天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高绍林,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委员冯志广,河北经贸大学党委书记董兆伟、校长纪良纲、副校长柴振国、冯玉军以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河北大学的立法工作者和立法学者出席了论坛。本次高层论坛的突出特色是京津冀三地人大领导与全国立法学领域核心专家进行理论与实务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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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党委书记董兆伟致辞

  河北经贸大学党委书记董兆伟致欢迎辞,他首先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科研发展的基本情况,认为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举办此次高层论坛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他对各位领导、专家学者不辞辛劳,专程出席此次研讨会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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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周成奎发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周成奎在讲话中指出,此次高层论坛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党的国家重要部署、响应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会议。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顶层设计中十分重要,可以借鉴欧洲共同体制度衔接互联的有益经验,结合我们中国的实际情况,在保证法制统一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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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景文教授发言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朱景文教授指出雄安新区不仅仅是河北省的事情,而是整个国家层面的事情,要超越地区立法的理念,要在国家立法层面上解决好京津冀的协同发展,在立法机制方面做出创新,改变与新时代发展方向不相适应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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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冯玉军教授发言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冯玉军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当下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城市化和法治化协调共进,面对城市和区域转型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城市治理和区域法治研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他总结了世界城市法治建设的以下规律:推动城市资源合理有序高效整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规律;发扬民主,推进公民参与,坚持“以人为本”“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规律;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避免无法失序、恶法乱治的规律;因地制宜,保持原则性与灵活性、保守性与开放性、稳定性与变通性相统一规律;运用各种法律工具和治理手段,发挥社会综治作用,实现多元治理规律;发挥城市法治在国家和区域法治中的示范引领、试点试错与创新作用规律。在此基础上他提出按照世界法治标准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京津冀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多种社会调整方式方法实现社会和谐有序,推进京津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京津冀区域良法善治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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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发言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指出,此次高层论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要在工作层面和内容方面建立机制,重点加强在交通互联、产业转移生态保护等领域的立法写作。要争取实现京津冀一个地区立法,三个地区表决通过,从而实现三地立法和法治保障的高度融合。她特别指出,雄安新区是国家战略、千年大计,有比较多的立法需求,然而对此如何立法还存在较大困难,希望专家学者进行研究,谋划好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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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发言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向与会专家学者详细介绍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城市立法问题研究》课题情况及已经形成的研究报告,北京市已在制定地方性法规、京津冀立法协同、国家给予立法授权以及国家立法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她还针对该研究成果的使用提出了立法工作需要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逐步推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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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高绍林发言

  天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高绍林在发言中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需要在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发挥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需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础平台、纵向的国家立法为导向、横向的京津冀之间的相互协同为保障,京津冀三个地区的各自立法解决地方特有的问题。他特别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需要加强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动立法项目的协同发展,进一步加强三地区重点领域的协同立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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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委员冯志广发言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委员冯志广指出,以2015年《关于加强京津冀协同立法的若干意见》为起点的三年多时间里,河北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京津两市人大加强协同立法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他针对后续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京津冀协同立法需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人大主导的关系、地方人大立法和地方政府立法的关系、实现政策制定与法律创制的良性互动有机协调。其次,应当探索建立中央专门立法、地方协作立法和地方单行立法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立法模式。再次,构建京津冀协同立法保障机制。最后,冯志广强调要将协同立法落实到具体项目,特别是涵盖道路交通协同立法、野生动物保护协同立法等等。

  浙江宁波万里学院易凌教授以《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区域环境法规冲突与协调》为题,向与会者系统分享了长三角地区过去七年来在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和环境立法的同时,不断推进区域立法协作的有益经验。河南省人大原法制委主任毛引端、甘肃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肃元、河北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周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力宇、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刘松山、上海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特聘教授刘作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蒋立山、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郑泰安、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子正、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占荣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曹海晶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弘弘、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周祖成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伯礼、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俊、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东坡、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易有禄、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清、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光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登峰、东北财经大学副教授丁轶等在自由讨论环节先后发言,围绕论坛主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和充分交流。

  大家还达成了诸多共识,建议由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牵头,依托全国各省市和高校的立法研究机构共同成立京津冀协同立法研究联盟,在京津冀三地人大的支持下,不断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参与立法实务,具体承担有关立法起草研究项目,开展立法调研与评估,促进相关立法工作科学化,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贡献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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