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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改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召开

时间:2017-07-03   来源:婚姻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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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代表合影

  2017年6月30日,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东平县人民法院承办的家事审判改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东平县人民法院召开。来自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女子学院、辽宁师范大学、扬州大学等专家学者及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院、泰安市中院、东平县法院及相关法院的法官等约6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参观考察了东平县法院家事案件审理中心。

  研讨会开幕式由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风华主持。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此次研讨会恰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进入快车道,家事审判改革实务探索必将对立法产生积极意义。泰安市委政法委调研员、市法学会副会长张昭印在致辞中鼓励泰安各级法院将家事审判改革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探索司法与行政、社会力量的联动协调。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旭光真诚欢迎各法院以及专家学者们及时传经送宝,加强与泰安法院交流互动。东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鹏向大家介绍了东平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相关做法。

  在座谈交流阶段,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薛兰宁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吴晓芳法官主持并发言。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法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慧教授,扬州大学法学院李秀华教授,夏吟兰教授等与吴晓芳法官、朱旭光院长、李风华专委、张海鹏院长等主要围绕法院如何联动社会力量化解家事纠纷,反家暴庇护中心和未成年人探视中心运行效果,在家事审判中如何解决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与社会社会保障的关系等焦点问题,从理论与实务两个角度展开热烈讨论探究,法官、学者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观点前卫、切合实际,不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积极为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建言献策。

  在主题研讨交流阶段,选取当前家事审判改革密切相关的四个主题展开讨论。

  主题一:夫妻婚内、离婚诉讼中的知情权保护,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马忆南教授主持,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邓丽副研究员就配偶知情权的基础、限度和实现发表独特见解,泰山区法院马翔法官则通过审判案例引入方式分析夫妻间知情权范围及保护,龙翼飞教授做了精彩点评,并表示夫妻知情权已经列入了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编》专家建议稿。

  主题二: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在离婚案件中的实现:程序与实体。本单元由夏吟兰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华女子学院但淑华老师深入剖析离婚子女抚养司法实务的现状与问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晓丹法官着重论述了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如何在我国婚姻制度予以确立,陈汉副教授、薛宁兰老师、李秀华老师分别就子女独立利益、子女最佳利益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吴晓芳法官做了单元点评,并就当事人在抚养协议中约定违约金等前沿问题进行了评述。

  主题三:农村女性离婚案件中的特别保护。龙翼飞教授主题了本单元的讨论。陈汉副教授在调研基础上总结出当下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忽视家庭中外来者,“户主”代替全体成员等前沿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与大家分享。泰市人民法院陈静法官对离婚案件中对农村女性予以特别保护的路径提出个人观点,马忆南教授对本单元的发言做了精彩点评。

  主题四:家事诉讼庭前程序研究。丁慧教授本持了本单元的研讨。中华女子学院刘春玲副教授结合诉讼法理论,对家事审判程序提出制度设计。东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炎法官以本院实践历程提出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研报告。薛宁兰教授点评了本单元的发言。

  论坛闭幕式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张开兴副院长指出家事不是小事,家事是琐事,家事更是难事,家事审判要有人文情怀,要有修复理念,坚持柔性司法,积极扶助弱势。龙翼飞教授从本次研讨会的交流背景、交流内容、交流所在试点法院、交流理念、交流主体和交流成果的可转化性等六个方面致闭幕词,并呼吁今后有更多理论与实践的碰撞与交流。

  此次研讨会在热烈和愉快的氛围中圆满闭幕。研讨会过程中,学者与法官进行了直接交流对话,互相探讨、互相启发,不仅提升了理论研究能力,也实现了理论对实务的指导。这次研讨会将有利于提升家事审判改革更上一层楼,也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贡献司法审判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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