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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听取监狱法学研究会工作汇报

时间:2016-09-22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xzw

会场全景

  9月21日上午,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在学会1326会议室听取中国法学会监狱法学研究会工作汇报。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监狱法学研究会会长林兆波,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监狱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林仲书,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监狱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杨维庆代表监狱法学研究会做工作汇报。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李存捧、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参加会议。

监狱法学研究会会长林兆波汇报工作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监狱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杨维庆汇报工作

监狱法学研究会林仲书常务副会长作汇报

  林仲书常务副会长首先就监狱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他的汇报分为三部分:一、研究会建设方面。监狱法学研究会自2001年起开始作为中国法学会监狱法学研究会开展活动,依托单位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研究会坚持需求导向,积极开展监狱法学理论研究,自2002年以来每年都设立课题,针对监狱法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展现状研究和前瞻研究,基本形成了每年举办一场论文评审会、一场学术交流会、出版一本专著(《监狱法学论丛》)的固定模式。研究会充分发挥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的运用和转化。例如,2014年研究会在梳理历年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监狱法》修改意见的研究报告”报送司法部政策研究室参考。研究会积极发挥平台作用,促进对外交流,先后多次组织委员单位领导和基层监狱工作者赴国(境)外考察刑事司法制度,同时还积极配合中国法学会其他研究会的相关工作。研究会始终把建设一支理论水平高、研究能力强的人才队伍作为繁荣理论研究的基础和根本抓手,分别于2014年和2016年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举办了两期监狱系统理论骨干高级研修班。二、研究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目前研究会的专家人数少、研究能力不足、水平不高,亟待加强力量。二是重大课题研究能力有待提高,在开展全国性重点课题攻关、推出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成果方面还有欠缺。三是社会影响力明显不足,随着网络和自媒体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监狱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研究会在主动开展宣传、扩大影响力方面还需下功夫。三、下一步工作计划。研究会将以注重专业性、提高学术性为发展方向。在研究会建设方面,将建章立制、规范办会作为重点,加强课题管理和成果转化机制建设。在活动开展方面,将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特别是理事所在单位的联系,加强横向间的交流协作。在课题研究方面,以承担重大课题为突破口,形成良好的科研氛围,全面提升研究层次和能力。

张苏军副会长发言

  在听取了监狱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汇报后,张苏军副会长表示,研究会在开展监狱法学研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研究会存在的研究范围狭窄、研究层次有待提高、专家力量有待加强等问题提得也很中肯。根据工作需要,中国法学会经过考虑,拟对所属研究会进行调整,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将研究会的研究范围进行拓展,让研究领域覆盖得更广。例如,将法制文学研究会更名为法治文化研究会;第二类是针对当前的法治热点问题,考虑拟新设研究会以加强专门研究,弥补研究会设置上空白,如国际公法、企业法务领域等。第三类是针对受学科限制、本身研究领域较窄的研究会,拟在联合相关、相近学科的基础上,组建为跨学科的研究会。监狱法学研究会就属于这一类,研究领域比较狭窄。学会经过研究,决定将监狱法学研究会拓展为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会。这样,在整个大刑法体系中,刑法、刑诉、刑事执行三大块就比较完整了。监狱虽然是刑事执行中的重要主体部分,但还不能代表全部内容。例如,以社区矫正为代表的非监禁刑执行,管制、拘役、死刑执行等刑罚措施,由公安机关、看守所等执行的过渡性措施,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保安措施,对财产的扣押、没收等。这些都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迫切需要纳入到研究会的研究领域之中,为完善相关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张苏军副会长指出,监狱法学研究会拓展为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会,是经过学会领导认真考虑和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的。研究会的领域拓展符合刑事法治的发展需求,符合刑事执行一体化的趋势。研究范围拓展之后,在研究力量上需要进一步充实,要把熟悉刑事执行方面的专家学者都吸纳进来,在研究会的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上相应地也要做一些调整。在研究会之下可以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对包括监狱法在内的领域加强专门研究。当前,研究会的规模较小,与“国家队”的要求有差距,要把刑事执行中的监禁刑、非监禁刑、过渡性措施等通盘考虑,做好跟刑法、刑诉的衔接。通过研究会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把专家队伍建立起来,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宣传中国法治成就。希望研究会接下来积极推进新组建任务,争取尽快完成后续工作,搞好刑事执行理论研究。

张文显副会长发言

  张文显副会长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明确把司法行政纳入整个司法体制之中,司法行政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执行。将监狱法学研究会拓展为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会,也是推进刑罚一体化和司法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入的要求,体现了问题导向意识。研究会要从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和服务司改工作大局的高度来认识苏军会长刚才提出的工作思路。当前国内外形势非常复杂,司法领域更是境外势力瞄准的突破口,中央特别强调要加强政法类社团的管理和指导。中国法学会是中央确定的由中央书记处负责联系、中央政法委代管的人民团体,也是国务院授权的全国性法学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更要加强对政法类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学会也采取了种种举措,进一步加强对法学社团的政治引领和服务管理,例如,在研究会推进党建工作,研究会的负责人候选人需要经过中国法学会党组审批同意,要求研究会日常活动要及时向中国法学会请示汇报等。监狱法学研究会的情况比较特殊,刚才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汇报的也很到位。从现在开始,研究会要进一步加强与中国法学会的联系,进一步拓展研究领域,规范研究会建设,积极开展好活动。

  研究会林兆波会长表示,将监狱法学研究会拓展为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会,是贯彻四中全会和司法改革的要求,有利于理顺研究体系、促进法学发展,更好开展分层次、有侧重的研究。研究会非常支持法学会的决定,将积极配合新组建工作。

  研究部李仕春主任从进一步开展好工作的角度与监狱法学研究会交换了意见。他表示,监狱法学研究会近两年的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感谢研究会对研究部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中国法学会作出拓展研究会的决定,对于监狱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是很大的支持和加强。研究部将按照学会党组的决定和指示精神,与监狱法学研究会加强配合,尽快启动和完成研究会的新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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