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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听取民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汇报

时间:2017-04-20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xzw

会场全景

  4月19日上午,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在学会三楼会议室听取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关于换届工作的情况汇报。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王轶教授代表民法学研究会做汇报。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孙宪忠研究员因事缺席汇报。

王利明教授作汇报

  王利明教授首先汇报了民法学研究会的换届方案。他表示,在研究部的具体指导下,民法学研究会于3月16日召开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了换届方案草案,并确定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于6月10日至11日在上海举办。为顺利推进换届,由王利明、孙宪忠、王轶、李存捧和刘海燕组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会换届主要遵循平稳过渡、理论界与实务部门兼顾、规模适当扩大的原则,按照单位递补标准、学术成就标准和对民法学研究会建设贡献标准,对照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点授权单位情况,同时考虑到实务部门和新老交替的需要,拟个别调整研究会负责人、适当增选理事和常务理事。对于不参加研究会活动的理事,不再作为下一届的理事人选。换届方案还就换届工作进度等做了安排。

  随后,王轶秘书长就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名额分配等做了具体汇报。民法学研究会还就换届中的具体事项做了请示,就研究会秘书处有关情况做了介绍。

张苏军副会长讲话

  在听取了民法学研究会的汇报后,张苏军副会长表示,研究会的换届方案总体比较成熟,民法研究非常重要,《民法总则》已经通过,分则部分还要抓紧研究制定,全社会对此都非常关注,也非常关注民法学研究会建设,希望研究会把换届工作组织好。研究会在换届中考虑到了新老交替,吸收青年人才,同时不再考虑长期不参加活动的理事,这些做法很有必要。群团组织的生命在于运动,对于理事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会活动的次数要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要求。会员是研究会的基础,要按照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的要求,提升研究会的广泛性和群众性,研究会要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作为开展活动的基础,民法知识的普及、民法意识的树立都需要研究会的会员去推动,要吸收那些真正热心研究会工作、有志于民法学研究的人。研究会要在意识形态、学术品德和个人品行等方面把好关,拟作为研究会负责人候选人的,将由中国法学会人事部向其所在单位党委发函征求意见。张苏军副会长还要求,研究会要重视秘书处的实体化和研究会活动的经常化,将这“两化”作为研究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秘书处要有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这也是适应研究会的发展、传播法学知识和联系服务会员的需要。

张文显副会长讲话

  张文显副会长对民法学研究会的换届思路和基本原则予以肯定,他表示,发展会员有利于研究会的群众基础更加广泛,秘书处实体化有利于提高秘书处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要在理事和常务理事中保留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关实务部门的名额。研究会的换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把工作往前推,届时学会将协调一位会领导出席会议。

  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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