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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军副会长听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汇报

时间:2017-03-31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xzw

会场全景

  2017年3月30日上午,张苏军副会长在学会三楼会议室听取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关于换届工作的情况汇报。受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的委托,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研究会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天宝教授代表研究会做汇报。

吕忠梅副会长作汇报

  吕忠梅副主任表示,为了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法学会领导的指示,本次换届拟对研究会章程进行修改,将研究会的研究领域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拓展到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关于换届方案草案,总体上是做加法,基本延续上一届的方案,对于工作调动或者已经退休的理事,由所在单位推荐人选。为了便利研究会工作的开展,拟适当增加副秘书长的人数。

秦天宝秘书长作汇报

  秦天宝秘书长汇报了研究会换届方案草案。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拟于今年8月在河北大学召开换届大会。为了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换届工作遵循平稳过渡、理论与实务部门兼顾、规模适当扩大的原则。考虑到上一届理事会的产生已经充分考虑了理事单位的代表性、区域分布以及理事个人的公信力、影响力等多方面的因素,得到了各界肯定,因此,本次换届大体上延续了上一届的名额分配方案。为了提升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程度,提升研究会服务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能力,本次换届拟大幅增加实务部门理事单位的数量,特别是机关部委以及具有影响力的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因此,本次换届研究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和负责人都将适度增加。他还就换届工作安排和有关问题做了汇报和请示。

张苏军副会长讲话

  在听取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汇报后,张苏军副会长表示,研究会的换届方案总体考虑比较全面,换届不光是人员调整,要通过换届促进研究会工作的开展。研究会的研究领域从环境资源法学拓展到生态文明法治之后,要更加积极地开展活动,为推动法治建设作出更多贡献。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研究会要按照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的要求,凸显群众性。研究会的群众性主要体现在覆盖面和影响力上,要把对本领域有兴趣的研究人员、在校学生以及相关的企业人员都尽可能地吸纳进来,联系服务好广大会员,为会员及时提供有关信息。二是特别强调在意识形态和组织人事方面把好关,要有双重把关,除了研究会把关之外,也要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人选、办理政审时切实把好关,要提出明确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对于长期不参加活动、不履行义务的,要重新考虑人选。三是加强秘书处建设,要求有专人负责研究会的工作,实现秘书处实体化、研究会活动经常化。研究会网站、刊物是普及法律知识、提供学术交流、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载体,要加强这方面的建设。

  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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