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27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3月26日,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召开制定“五年立法规划”专家咨询会议
2017年3月26日,按照中国法学会领导的统一部署,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共同举办的关于制定“五年立法规划”专家咨询会议在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学术报告厅召开。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第一届会长张春生同志、第二届常务副会长朱景文教授等四十多位在京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与会研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副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侯晓光副处长出席会议。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朱景文担任本次咨询会主持人。他首先介绍了会议举办的背景、意义以及出席会议的专家学者。他指出未来五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将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将进入崭新时期。在此关键的历史节点上国家立法机关将面临完成民法典制定等一系列重大立法任务,后小康时代也还有许多法律法规需要与时俱进加以修改。2010-2011年,受中国法学会委托,时任研究会会长张春生同志曾组织有关专家起草《致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2017年立法规划的建议》,上报后,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现经请示中国法学会领导确定,我研究会将组织常务理事、理事和法学界各方面专家,继续研究撰写《2018-2022年五年立法规划》的学者建议稿,以中国法学会名义呈报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期为未来五年的国家立法工作建言献策。希望本次研讨会开个好头,展现我们研究会科研实力和集体智慧,切实为未来一段时期的立法工作诊好脉、服好务。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棒代表中国法学会和张文显副会长对咨询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对张春生同志的出席指导致以敬意。他指出,立法学研究会去年底的换届工作非常成功,通过换届,队伍得到了壮大,力量得到了加强,活力得到了提升。现在组织专家学者对国家急需的立法规划问题进行研究,非常重要,法学会和研究部领导都寄予很大希望,希望大家把这个事情研究好,出来高水平的成果。同时希望立法学研究会全体同仁能够把握好方向,团结好队伍,组织好研究,为中国法治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第一届会长、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同志做了题为“制定五年立法规划的经验和问题”的主旨发言。张主任首先从认识论的角度深入分析了立法规划的科学性及科学立法问题。虽然各类文章都说科学立法的核心就是要符合客观规律,但在具体的立法问题中却不会让问题迎刃而解。立法的本质是利益博弈,规律的本质则是探讨真理,二者并不是一件事。简单地说掌握规律还解决不了什么问题,而且就规律来说也有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的规律之分、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之分。其实立法工作也有它自身的规律,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制定出来的法律规范能让多数人接受,但能让多数人接受的这些规范却不一定都是科学的。他以我国《婚姻法》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的例子来说明科学立法与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接下来,他提出立法工作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包括从事教学、科学研究人员的积极作用。就此他回忆和分享了1986年制定《民法通则》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重要作用的历史情景。最后,张主任着重讨论了“如何认识法典化”问题,他指出法典化需要两个必备条件:客观有需要和条件已成熟。客观的需求是现实基础与根本原因,而条件的成熟则是完成质变跳跃的直接原因。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作了题为《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2)的初步研究》的报告。冯教授首先对上一个五年立法规划的前四年完成情况做了评估。上一个五年立法规划中,共有一类和二类法律文件共102件,第一类完成76件中的40件,还有31件正在立法过程中;第二类完成26件中的7件,还有15件正在立法过程中。相较以往历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属于完成度较高的。其次,冯教授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新时期的法律供求关系做了深入研究,对我国立法的趋势提出六项初步判断并予研讨论述:法典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时期立法的基本趋势;加快和完善社会立法是新时期工作的重要趋势;复兴民族文化、保护传统资源是新时期立法的重要领域;维护国家安全和军法体系立废改是新时期立法的重要领域;新兴科技和人类活动边界的建章立制是新时期立法的重要领域;党规体系和国法体系的全面融合是新时期立法的重要工作。再次,冯教授代表研究团队提出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民法典、《监察法》、《增值税法》,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立法建议。最后,他还就继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助推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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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会议进入了自由讨论阶段。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侯淑雯教授重点讨论了我国社会立法中对老年人的保护,并提出立法规划数量不宜过多而应当致力于出精品。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熊文钊教授以中国法律的范式为进路,谈到了我国宪法修改的方式和内容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以经济立法尤其是财税立法为面向,谈到我国立法的指导思想与立法的统一标准等内容。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任进教授认为如果制定《监察法》则必须修改《立法法》,《房地产法》也应当进入立法规划,《宪法》的修改应当等待时机成熟。中央民族大学熊文钊教授、张俊杰教授、郑毅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王称心教授、蒋立山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汤维建教授、黎建飞教授、郭禾教授、贾林青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于兆波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杨思斌教授,北京市人大研究部李正斌主任,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执法监督处李迎宾处长,连艳律师、扬智勇律师等专家学者,分别从各自的研究专长提出了相关的立法规划建议。
会议最后,朱景文教授总结道,本次会议是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的年会之外,又一重要的主题会议,本次会议各位专家学者的意见一定会得到立法机关的重视。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将继续认真做好立法规划的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研究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