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位置: 首页 》直属研究会 》综合报道
环境司法专门化法律文书写作专题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成功举办

时间:2017-01-09   来源: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2016年12月29日,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联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协同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主办,华中师范大学应用法学与法治社会研究院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的环境司法环境司法专门化法律文书写作专题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马宏俊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赵朝琴教授,以及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在武汉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共11人均参加了本次会议。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主任王树义教授,中国社会科学法学所原研究员、原《环球法律评论》杂志主编、上海师范大学刘作翔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以及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江汉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等高等高等院校从事法律文书学写作研究和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还邀请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法律文书调研工作的资深法官参加。本次会议既是一次环境司法专门化研究者和法律文书学研究者的学科跨界与交叉学术研究专题研讨盛会,也是一次法学理论研究者与司法审判实务实践者的实证应用法学学术研究专题研讨盛会。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席和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主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王树义教授致辞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马宏俊教授致辞

  会议开幕式由具体承办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应用法学与法治社会研究院院长杨凯主持。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主任王树义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马宏俊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蔡杰教授分别代表武汉大学、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和在汉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研究团队致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到会表示祝贺。

  王树义教授代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就本次会议在武汉大学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从历史维度分析和总结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内容、研究方向与发展趋势,概括介绍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近几年来10个研究团队310位教授的团队创新总体研究成果,详细介绍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司法理念、司法文化、司法制度、司法理论、司法运作、司法改革等六个方面积极推动司法向文明方向发展的研究路径与方法,重点介绍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理论研究的实际情况,倡导通过环境资源法学和法律文书学跨界与交叉学科研究成果丰富和深化各学科领域对促进司法文明的研究。

  马宏俊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对本次交叉学科专题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学界与实务界与会者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马宏俊会长致辞首先就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行科学定位,指出司法文明建设中当前存在的司法公信力降低的现实问题,提出环境资源司法审判的法律文书写作应当更多的发挥法官个体的能动性和更多的体现个性化,环境资源司法审判的法律文书写作应当贴近百姓和贴近生活,提倡不同案件的法律文书应当区别对待,特别是环境资源诉讼是一种三大诉讼都包含在内的特殊诉讼,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文书更不要一味的追求格式和样式的统一。对于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中的原告主体资格应该持更加宽松的态度,才有助于构建新的诉讼体系,顺畅突破传统诉讼条件的阻碍和限制。对于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文书的判决说理除了法理、情理、事理、公理相结合之外,更多的是需要在法律适用的说理方法上有所创新,提出可以尝试引用学者研究观点作为说理的依据。

  武汉大学法学院蔡杰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在武汉的研究团队也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蔡杰教授曾担任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现聘为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顾问,蔡杰教授介绍武汉市法律文书研究会成立早于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法律文书学研究在武汉地区具有深厚的研究基础和较长的历史传承,过去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中占半壁江山,目前也占有有较大比例。蔡杰教授认为把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与法律文书学结合起来进行交叉学科学术研究不仅具有理论创新价值,而且具有解决环境资源污染现实问题的实用价值,值得法律文书学研究者积极参与。

  本次专题学术研讨会围绕“环境司法专门化与法律文书写作”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分为四个专题研讨单元进行主题发言、专家评议和集中讨论。第一专题研讨单元由华中师范大学杨凯教授主持,研讨主题为“案例指导制度与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文书写作”。中国社会科学法学所原研究员、原《环球法律评论》杂志主编、上海师范大学刘作翔教授作了“案例指导制度在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文书写作中的指导作用”主题发言;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赵朝琴教授作了“案例指导制度对环境资源审判中的影响与指引”主题发言;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朝君副教授作了“环境资源审判中的法律文书写作相关问题”主题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柯坚教授作了精彩的点评。

  第二专题研讨单元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赵朝琴教授主持,研讨主题为“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与环境审判判决书说理方法”。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中师范大学石先钰教授作了“环境公益诉讼相关问题”主题发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赵黎法官作了“关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项的若干思考”主题发言;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安秀萍教授作了“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文书写作中的表达方法”主题发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杜群教授和李广兵副教授作了专业学术点评。

  第三专题研讨单元由武汉大学柯坚教授主持,研讨主题为“环境司法专门化持续发展对法律文书写作的特殊要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黄怡法官作了“环境资源诉讼中起诉状的写作方法”主题发言;华中师范大学肖登辉副教授作了“环境资源行政审判中的事实表述”主题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忠民副教授作了“案例指导制度背景下典型环境案例的编写”主题发言;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中师范大学杨凯教授作了“法律文书案例数据库建构与环境资源审判裁判规则的形成”主题发言;华中师范大学石先钰教授和王清军教授作了专业学术评议。

  第四专题研讨单元由华中师范大学石先钰教授主持,研讨主题为“资源环境审判典型案例法律文书研讨分析”。首先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赵黎法官详细了介绍发生在江苏省泰州的天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赔偿案件终审判决书的写作背景、写作过程和写作难点问题,提出合议庭法官在环境资源审判文书写作的困惑与思考;然后由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研究环境资源审判的学者、研究法律文书学的学者集中进行交叉学科实证与应用学术讨论;这份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二审判决书引发全体与会者的极大兴趣和研究研讨热情,法官、学者、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积极参与集中研讨。各单元主题发言涉及到环境司法专门化与法律文书学交叉学科研究的各个层面,既有对传统法律文书写作状况的宏观考察,又有微观层面上的文书展示和制度析理。学者和法官们共同提出了许多具有启发性的问题和深层次思考,集中反映了目前国内关于这一交叉学科研究主题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最前沿的实证与应用研究水平。会议还安排了自由发言和提问环节,会议学术讨论气氛热烈,在交流互动中产生了许多重要的学术共识。会议学术观点综述将根据录音集中归纳整理,并经与会主题发言者审阅认可后以适当方式推送和发表。

  专题研讨议程结束后,华中师范大学杨凯教授主持了会议闭幕式,对本次专题研讨会学术观点进行了概括性总结,提出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研究和法律文书学研究要注重运用学科交叉融合的全新研究方法,倡导法律文书学研究要多进行跨界研究和接地气的实证研究,注重法律文书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广泛开展与其他学科结合进行应用型研究的必要性,并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应用法学与法治社会研究院对全体与会专家学者、法官们不辞辛苦来参加专题研讨会表示衷心感谢,对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给予的鼎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期待能再次与学界、实务界同仁进行环境资源法学和法律文书学的跨界学术研讨,共同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法律文书写作的理论创新研究和实证应用研究,协同推进司法文明发展。

参会代表合影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