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29 来源:长江海商法学会 责任编辑:xzw
2016年4月22日,海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实务专题研讨会在南京召开。本次会议系在长江海商法学会组织下,由会员单位具体承办的研讨会。长江海商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钟莉到会并致开幕词,学会副会长侯振坤、江苏省保监局处长王雷、会议承办方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江苏分公司、江苏海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领导以及来自于法律、航运、港航等行业的三十余位专家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围绕“诉责险”实务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诉责险”系一种新型保险产品,其具与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一样的担保特性,在申请人发生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保证被保全人所遭受到的损失得以赔偿,从而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会议讨论认为,“诉责险”是对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制度的创新,既具有财产保全担保的作用,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又具有由保险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的担责作用,有利于法院的案件审理,应予以进一步推广。讨论中,与会专家提出部分针对性的建议,如担保函需要包括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三方面内容,建议在担保函上标识编号,以便核查担保函的真实性;提醒保险公司在推广诉责险时,注意做好风险控制,防止恶意诉讼情况发生;继续深入研究,扩大“诉责险”在海事强制令、行为担保等方面的适用,只要诉讼法规定的,在风险可控情况下,都可以考虑提供担保等。
本次“诉责险”研讨会是长江海商法学会实施“1+N”法律研讨模式以来举行了第一场研讨会专题,学会将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查缺补漏、改进不足,继续创新学会工作方式,为长江经济带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