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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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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研讨活动在哈工大召开

时间:2016-04-15   来源: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为了迎接4月15日新《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的到来,由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黑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等法学研究机构联合承办的黑龙江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法宣座谈会暨国安法研讨会,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的宣传“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盛会。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新《国家安全法》主要有五大特点:

  一: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

  新国安法在总则中明确了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等概念。“与传统的安全观不同,新的国家安全观还包括非传统领域的安全,目标是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新国安法强调,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

  三:确保文化安全

  法律明确,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四: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

  新的国安法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五:为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新型领域国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撑

  新的国安法规定,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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