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24 来源:长江海商法学会 责任编辑:xzw
2016年3月22日,长江海商法学会常务理事会在汉召开。会议总结了前一时期的学会主要工作,审议了学会秘书处提交的《关于修改学会章程的意见》、《关于增减常务理事、理事的报告》、《学会财务管理制度》、《关于增聘学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的报告》、《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和《关于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的报告》。会议研究部署了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加快推进学会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并对2016年年会召开工作进行了研讨。
会场图
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长江海商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钟莉出席会议并讲话。她提出,学会要充分发挥平台交流作用,埋头深耕法律,做好2016年工作,抬头认清形势,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按照中国法学会工作部署,领会全局工作对学会具体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找准学会工作在大局中的位置,重点加强对内河运输法、保险法及海事法的研究,切实为维护长江海事法治环境提供智力支持,为相关立法积极击献言献策。
钟莉在会上进一步明确2016年学会工作的重点。她指出,要抓住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武汉海事法院为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的机遇,着力研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长江资源环境的保护以及学会研究成果的的转化服务。,要推进交流平台建设,进一步开展学术交流,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打造一流的国家级学会品牌。
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学会副会长候振坤与来自华中港航物流集团、华隽律师事务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武汉分公司等单位的十余名常务理事参加会议并进行了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