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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会顺利举行

时间:2016-09-06   来源:信息部  责任编辑:xzw

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会会场

  9月5日下午,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同志出席初评会并讲话。初评会由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吕兴焕同志主持。

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会全体专家合影留念

  中国法学会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初评工作。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王其江同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席。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来自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的21位国内知名法学专家组成(名单附后),秘书长由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吕兴焕研究员、副主任王伟国研究员担任。

  王其江副会长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和陈冀平书记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中国法学会决定设立“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是为了将董必武同志的法治思想发扬光大,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董奖”的设立,既是对董老法学思想的传承,也是对董老最好的纪念。二是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健康成长,在“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重要品牌的基础上,为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了又一个脱颖而出的新平台。虽然创办较晚,但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青年学者的积极参与下,“董奖”在法学法律界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正在逐渐提升。目标是努力把“董奖”打造成为我国青年法学法律界学术成果的最高奖项。

  王其江副会长指出,今年的评选活动再次得到了法学法律界的积极响应。在短短三个半月的成果申报期间内,评奖办公室共收到申报作品432件,为历届申报数最多,创下了历史新高。其中论文333篇,专著99种。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根据评审办法,“董奖”的整个评审活动分为初评、终评两个环节,均采取集中书面评审的方式。各环节的评审结果及评审专家名单将在第一时间在中国法学会网和中国法学创新网进行公布。

  王其江副会长强调,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董奖”评审专家的权威性、评审过程的透明度、评审结果的公信力。各位专家无论是学术造诣还是学术公心都在学界有着很高的声望,希望各位专家本着对青年法学法律人才负责、对法治中国建设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公正地评选出进入终评的优秀作品。

王其江副会长讲话

吕兴焕主任主持初评会

  之后,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副主任王伟国研究员宣读了《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办法(草案)》,评审专家对初评办法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办法》规范细致、严谨可行,并鼓掌通过了评审办法。

 

王伟国副主任宣读《初评办法》;杨迎泽副院长宣读《初评专家承诺书》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与严肃性,初评办法要求每位评审专家签署评审承诺书,保证秉持学术公心,恪守学术道德,认真对待每一件参评作品和每一位作者。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杨迎泽教授宣读了专家承诺书的内容,全体评审专家均表示认同并在承诺书上逐一签下自己的名字。

评审专家在承诺书上庄严签字

  按照参评作品的学科属性,21位评审专家共分为10组,除法理法史组由三名专家组成外,每组由两名专家组成,各组作品的选题与评审专家的研究领域密切对应。评审专家认真阅读参评作品,根据评审标准认真细致地逐一打分。在完成各自的打分之后,同组专家相互交换评审意见,并从作品选题立意、研究方法、论证过程、文字表达、观点结论、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展开充分的讨论。经过长达二个小时不间断的热烈讨论和积极协商,各组专家确定了推荐入围名单。

 

 

 

 

 

分组评审实况

  最后,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评审结果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评审专家签名

  至此,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会圆满结束。评奖办公室将于9月下旬组织终评工作。

  参加本次评审会的还有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副处长左锦、强梅梅,副研究员陈谦信,助理研究员王宇飞,王丽娟、付茂鲁、杨力、孙玮、王居昂(实习生)、梁丹丹(实习生)等同志。(摄影/付茂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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