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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文化概论》审稿会议在京召开

时间:2015-08-13   来源: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与会专家合影

  2015年8月7日至8日,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在北京“法官之家”召开《中国法治文化概论》审稿会议。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会长、司法部原纪检组组长岳宣义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出席会议并对审稿、修改工作进行了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室主任吴高盛;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原秘书长、教授王运声,图书馆馆长牛克,执行办原副主任、北京仲裁委仲裁员葛行军,影视中心主任田水泉,《人民司法》副主编、教授吕方,新闻局博士耿慧茹;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副处长、高级工程师侯建刚;公安部公安出版社文艺分社社长、编审易孟林,公安大学教授陈鸿彝;司法部法宣司副司长刘宪国;中国政法大学政府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王敬波,语言与证据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邹玉华;广州市越秀区法院院长、博士叶三方;重庆市涪陵区法院院长、博士王小林出席会议。

  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会长 岳宣义讲话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 李存捧讲话

  会议现场

  与会专家经过热烈而认真的讨论,本着平和、严谨的学术精神,集思广益,对中国法治文化的历史渊源、形成发展、理论体系、研究现状和推进路径,形成了较为一致的意见,认为,《中国法治文化概论》初稿已经具备概论的基本要件,写作质量总体较好,其中不乏闪光点和创新之处,有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同时,也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很强的建设性意见。大家感到这次集中审稿取得了统一思想认识、统一编写体例、统一修改方向等预期效果,为早日将一部有较高学术水准的法治文化理论专著呈现给社会奠定了基础。会议明确《中国法治文化概论》一书的定位为学科研究类专著,不属于一般性科普读物。本书是为法治实务界、法学界、文化界人士和大专院校师生等提供的法治文化读本,是法治文化理论学术研究的导向性读物,填补了中国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的空白。

  会议最后,岳宣义会长对《中国法治文化概论》的修改工作进行了强调:一、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一步修改过程中,要按中央的要求,守纪律,讲规矩,同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的一致。现代法律是西方的产物,但中国历史上也都是有律法的,我们一定要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学习西方先进的部分、可用的部分,不能照搬照抄西方。二、《中国法治文化概论》主要是一部学术著作。学术著作要求必须有独立的思考、独到的见解、理论的色彩、学术的味道,给读者新的启发、新的思考。引用的话不要太多。套话尽量少说。要适当地联系实际,联系法律的实务。三、写作上,要观点鲜明、论述简洁、语言通俗。包括大标题小标题,我们要追求完美,要抓主要矛盾。举例要典型。写作要有点文采,因为法律本身就是冷冰冰硬邦邦的,怎么使冷冰冰硬邦邦的法律变得活泼、温柔一点,才能为读者所接受。四、要抓好统稿把关。就是主编、副主编要把好关。看完全书,给人感觉要像一个人写的一样。从文体到文章到各个方面,宏观到微观,都要大体上一致起来。政治、文字及其他方面都要把关,这样才能成为一部精品,成为一部开山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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