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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文书改革研讨会”成功举办

时间:2015-05-19   来源: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2015年5月15日,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主办、昆明市明信公证处拉丁鹰公证研究会协办的“中国公证文书改革研讨会”在云南昆明举行。本次会议共邀请高校教授、公证专家、昆明本地法官和律师共62人参会。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段伟、常务理事周志扬和余国保、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疆、王海宁、林群等公证业内专家应邀参加会议。我会会长马宏俊教授和副秘书长袁钢副教授参加会议。

  本次研讨会共开展三个活动。上午,马宏俊教授做了题为《公证文书的价值与改革趋势》的主题讲座。马教授认为,公证文书不仅仅指公证书本身,它是指整个公证卷宗,不能孤立地看待公证文书改革问题。公证文书改革的关键是加强公证人职责建设,通过公证人背后辛苦的工作来支撑公证书的“厚度”,真正实现“公证人书写的就是法律”的拉丁公证精神。

  上午马教授演讲结束后,本次会议特邀段伟、刘疆、袁钢、林群、廖丽、阮啸等六名嘉宾围绕着“中国公证文书改革”的主题进行演讲。段伟认为,公证是具有独立价值的行为,公证思维和活动区别于裁判思维和活动,公证书不应该像判决书一样,公证书应该有自己的特性和反映公证人的背后工作;刘疆认为,我国公证书的外貌和内容不好看、必须要进行改革,同时公证文书的改革不能只有进行时,而没有完成时,公证文书格式的相对稳定有其自身意义。袁钢副教授钢对公证文书的研究现状做了详细分析,指出目前针对公证文书的研究还处于非常单薄的状况,公证行业和法学届应对加强对公证文书的研究;林群认为,我们要探索公证文书之道道,大道至简,格式化的公证书严重窒息公证员的创作力,使公证文书千篇一律,公证行业必须废除另纸证明制度;演讲嘉宾、中国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廖丽认为,另纸证明制度导致公证员严重惰性,导致公证员的代书能力低下,必须废除另纸证明制度,使公证人的精力集中在证词起草上转变到重新重视合同起草上;阮啸认为,目前我国的公证书存在很多细节问题,公证文书改革的应该向着“有用、好用、能用”的方向努力。

  5月15日下午,全体参会嘉宾参加了“中国公证文书改革”主题公证沙龙。参会人员围绕主题,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周志扬认为,现有的公证书格式对公证员限制太严,束缚了公证员的手脚,对公证行业的发展不利,公证人的工作重心应该回归到关注合同本身。江西南昌豫章公证处主任余国保认为,公证书内容是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记录,公证文书改革应研究如何确实有效记载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公证文书应当确实满足当事人的实际需求。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副主任王海宁认为,公证书应该是记叙文,如实地表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和其一切法律活动,现在的公证书格式看起来却像议论文和像裁判文书,脱离了公证的本意。中国公证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委员李全息认为,为适应公证文书证券化和票据化的发展趋势公证书应该进行关键信息和公证结结论的摘要,向薄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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