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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在郑州召开

时间:2015-05-06   来源: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会议现场

  2015年4月26日,根据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处在郑州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座谈会。秘书处王轶教授、孟强副教授和王雷博士出席座谈会。此次座谈会由河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和郑州大学法学院联合承办,来自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民商法学者以及来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司法实务界人士近百人参加。

  此次座谈会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于今年4月14日宣布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座谈会上,王轶教授表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对此次座谈会高度重视,并就该专家建议稿的背景进行了介绍,希望与会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多提宝贵意见。

  会议由河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田土城教授主持。座谈会上,河南省民商法学界的学者和实务界专家积极发言,就该专家意见稿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郑州大学宁金成教授指出,考虑到民商法的协调问题,在民法总则中应当对商事主体进行更为全面的规定,在法律行为方面注重体现商事行为的特征、纳入商事代理的规定等等。河南省民商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尹西明教授就具体条文提出了18条建议,并给出了详细的理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秦德平庭长对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法律行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保甫法官从实务的角度对第12条、第166条、第210条等具体问题提出了建议。此外,郑州大学高留志教授、罗晓静教授、张德芬教授、焦艳红教授、赵可星教授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徐强胜教授、王爱琳教授、陈晓景教授、姚秋英副教授等,河南大学范涛教授等分别从自己的研究领域出发,提出了主张和见解。会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还向秘书处提交了征求意见稿的逐条修改建议报告及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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