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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司法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的改革”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

时间:2015-04-20   来源: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责任编辑:xzw

会场全景

  2015年4月17日上午9点,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主办、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和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承办的第一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研讨会,暨“大国司法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改革”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隆重开幕。来自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澳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安徽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的国际法专家、学者以及《法商研究》、《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武大国际法评论》等刊物的编辑齐聚一堂,共商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改革大计。此次论坛主要开展了如下三项活动:

  1.成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

  在论坛的开幕式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秘书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邓朝晖博士宣读了《关于批准设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的决定》。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由武汉大学何其生教授2014年9月申请,并于同年10月获得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会的批准,其组建的宗旨和目的是促进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的深入研究,完善中国国际民事诉讼立法,推动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的司法改革和人才培养。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教授要求“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将长期开展研究和交流工作,建议有长远的发展规划,尽力做到目标明确,路径清晰,举措有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发表了讲话。他表示,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的研讨会应尽量小而专,学者们应该尽可能结合实践做深入的研究,要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实证分析。肖永平教授认为,大国就是要文明和法治,要肩负自己的责任,不能视野过于狭隘;希望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除了对中国的立法完善和司法实践提出建议外,还应该站在中国立场,进一步扩展思路,积极参与国际民事诉讼领域国际规则的制定,提出中国的建设性方案,争取更多的国际话语权。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淑杰在会议致辞中表示,武汉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将继续关注该委员会的发展,支持委员会的各项研究工作。

  2.举办“大国司法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的改革”

  “大国司法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的改革”论坛是本次论坛的重头戏。围绕该主题,学者们分别就大国司法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构建外向型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体系、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国际礼让、国际平行诉讼、我国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完善、我国在海牙判决公约谈判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参会嘉宾们的热情洋溢、认真投入不仅带来了大国情怀下思想火花的激烈碰撞,也从容的展现了国际法学者的治学精神与法治情怀。

  3.起草《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建议稿)》

  2014年10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了何其生教授申请组建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的决定。此后,何其生教授将国际民事诉讼法原则和规则的起草作为委员会的核心任务之一,并召集学者分阶段实施。2015年的工作重点是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的原则。起草小组力图以开放性的态度来建构中国国际民事诉讼的体系、指导精神和立法基础。在18日上午的《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建议稿)》起草专家咨询会环节,专家们畅所欲言,分别就国际民事诉讼的国家主权原则、人人有权获得司法救济原则、平等和对等原则、适当法院原则、程序公正原则、程序公开原则、尊重国际条约原则、法院地法原则、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既判力原则、支持和监督仲裁原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达成了一些共识。

  本次论坛加强了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学者的凝聚力,展示了中国国际民事诉讼学者的智慧,也提升了学者们研究国际民事诉讼、完善中国国际民事诉讼规则的动力。参会嘉宾表示,本次会议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将推动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的完善作为一个共同的事业来做。

何其生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秘书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邓朝晖博士宣读《关于批准设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的决定》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马淑杰致辞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讲话

专题研讨环节

专题研讨之热烈讨论

专题研讨之评议环节

《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建议稿)》起草专家咨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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