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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成立二十周年“国际法治与法治中国”研讨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4-12-29   来源:WTO法研究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成立。二十年来的实践证明,WTO在建立、监督和执行国际贸易规则方面,成效卓著,不仅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且为世界稳定与和平做出了贡献。其中,WTO争端解决机制有效运行,受理了近500起案件,裁决得到了普遍执行。WTO法已成为国际法的最新发展,在国际法治方面为国际法其他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成功的范例。中国加入WTO以来,积极参加了多边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等工作,为WTO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其中,中国积极利用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与其他成员的44起贸易纠纷。对于中国起诉案件,中国澄清了法律规则,维护了贸易利益。对于中国被诉案件,中国在诉讼中据理力争,在裁决后认真执行。作为一个贸易大国,中国通过自己的行为,促进了国际法治的发展。与此同时,这些案件及其执行,也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合影

  为了祝贺WTO成立二十周年,2014年12月27日,由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主办,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祝贺WTO成立二十周年“国际法治与法治中国”高端研讨会暨《WTO法与中国研究丛书》首发式”在对外经贸大学科研楼成功召开。来自WTO上诉机构、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商务部以及京内外多所法学院的WTO法专家学者共计70多人出席了本次活动。

  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院长主持。

陈冀平书记致辞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开幕式上做了重要讲话。陈书记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和王乐泉会长对本次会议召开表示衷心祝贺。他回顾了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的成立背景,认为国家对于WTO相关问题的研究一贯予以高度重视,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应当争做新时期国家在处理国际法律问题尤其是WTO法律问题方面的智囊团和思想库,其成果应当服务于建立互利共赢的和谐世界。陈冀平书记强调,为了应对WTO规则带来的挑战,中国既要在完善国内制度的基础上,促进国内制度与国际规则的有效衔接,还要转守为攻,制定正确的国际争端解决策略,更要注意人才培养和法律服务的高层次团队建设。对于人才培养,陈书记特别向大家介绍了中国与非洲最近在WTO及相关国际法问题方面进行合作培训的有益经验。最后,陈冀平书记要求,中国的新一轮对外开放要着眼于人、着力于人,并不断将整个对外开放提高到新的水平。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孙琬钟会长致辞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孙琬钟会长首先致开幕辞。孙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对各位参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之后,他回顾了WTO成立20年来与世界经济的良性互动,认为WTO的成功主要基于其规则的契约性、协议涵盖范围的广泛性、争端解决机制运行的良好性等原因。当前,在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之间在农业等核心议题上存在重大利益矛盾的背景下,2013年年末在印尼巴厘岛的第九届部长级会议上达成了巴厘协定,因此多边贸易体制依然取得了重要进展。孙琬钟会长认为,多边贸易协定多年来受阻,为区域贸易协定客观上提供了有利发展空间,通知WTO的区域贸易协定已达到500多个。中国在这种新形势下,应积极应对,多手准备,立足于多边和双边领域,不断扩大开放,融入世界经济潮流。孙会长最后强调,中国不仅要做WTO的坚定拥护者,更要做WTO规则的重要重建者。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中国不能做旁观者、跟随者,而要做参与者、引领者,坚持改革开放,与世界各国共同携手,支持WTO多边贸易体制不断发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施建军校长致辞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施建军校长作为东道主进行致辞。施校长代表对外经贸大学全体师生对与会专家学者表示诚挚感谢。他高度评价了WTO在多边贸易体制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认为WTO被称为“经济联合国”名副其实。施校长指出,WTO目前面临一些挑战:一方面,WTO谈判功能近年来比较萎缩;另一方面,在当前国际形势下,新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对多边贸易体制构成威胁。在此背景下,中国应更着力于与WTO协调发展,共同开拓多边贸易体制的新局面。在谈到中国的WTO法与国际法学研究时,施校长提到,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本次活动作为法学院三十周年院庆的压轴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各位与会嘉宾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继续关注和支持贸大法学院的发展,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开幕式致辞结束后,会议进行了简朴但不失隆重的《WTO法与中国研究丛书》首发式。该丛书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是庆祝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二十周年的重要献礼。全书共计七册,由几位WTO法专家学者的近期研究成果汇集而成,包括《WTO中国案例评析》、《寸土必争的世贸争端》、《与条约解释——理论与实践》、《我们在WTO打官司——参加WTO听证会随笔集》等。本套丛书内容翔实,风格多样,既有论据充分的WTO法的理论与条文研究,又有深入透彻的经典疑难案例分析,更有来自WTO争端解决第一线的实务工作者的漫谈随笔式的实践总结。在首发式上,知识产权出版社汤腊冬总编助理作为出版方代表、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杨国华副会长作为编委会代表、同济大学法学院师华教授就新书首发做了发言和致辞。杨国华副会长认为,这套丛书最突出的亮点在于学者、官员和律师三位一体的作者结构所带来的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特征。国家先后在不同场合提出“国际法治”这一概念意义深远,中国在国际法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尤其是中国在WTO法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将会迎来一个新的春天,国际法同仁应引起足够重视。

从左至右依次为: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院长、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杨国华副会长、知识产权出版社汤腊冬总编助理、同济大学法学院师华教授

  在会议的研讨阶段,与会嘉宾对于“国际法治与法治中国”这一重要议题结合自身专长发表了非常精彩的观点。

  首先,中国驻WTO使团首任大使、现任中国WTO研究会会长的孙振宇先生围绕WTO前景以及中国在WTO中的角色进行了主题发言。孙会长认为,WTO的地位长期之内依然不可替代。相比于过往,WTO研究当前虽然不是“显学”,但依然意义重大。WTO法是目前为止涵盖范围最广、体系最全面的多边贸易体制,为各国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孙会长提出,中国加入WTO道路艰辛,承诺代价高昂,放弃多边贸易体制转而投向双边或者区域贸易协定并不明智。中国应当继续支持WTO,并且随着经验的不断积累,中国在WTO中应当主动转变身份,不再做旁观者、跟随者,而要做参与者、引领者。而要想成为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引领者,应当着重从完善国内改革和明确自身利益要求两方面做出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博弈当中,实现国家利益和产业发展。最后,针对如何处理好多边和双边谈判的关系,孙会长提出,中国应将各项谈判进行有效整合,既要避免在双边谈判中处于劣势,又要避免多边贸易体制被架空和虚化进而损害中国利益。

中国WTO研究会会长的孙振宇先生发言

  WTO上诉机构张月姣大法官根据自己6年以来的任职和工作的经验以及研究体会,围绕WTO争端解决机制、目前存在问题以及中国对于多边贸易体制发展应有态度等方面进行主题发言。张月姣大法官高度评价了中国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方面所作出的重要努力,并且指出中国应当在多边、诸边谈判中采取更积极的姿态。她认为,WTO项下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以及WTO内生的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契约性质为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入世红利。然而,WTO当前步履蹒跚、问题缠身。首先,一国一票的民主决策制度使得WTO谈判功能几乎瘫痪;其次,争端解决机制在WTO内部没能得到足够重视,这极大影响了WTO争端解决机构的办案质量;再次,WTO缺乏资金支持,直接影响了争端解决机构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面对WTO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张月姣大法官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要高举多边贸易体制大旗,正确处理双边与多边谈判的关系;其次,要注重人才的培养,这是实现中国在WTO核心竞争力的最关键一步;再次,中国在多边贸易机制项下的对外活动应当与国内改革相结合,内外联动,相互促进;此外,要利用WTO二十周年的契机,掀起WTO普法的新一轮高潮。

WTO上诉机构张月姣大法官发言

  商务部世贸司袁园处长围绕WTO司目前所承担的谈判活动及进展以及合规任务给与会者进行了简短通报。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的高晓力法官围绕中国加入WTO与涉外民商事司法审判实践之间的互动进行了主题发言。高法官认为,WTO规则虽然属于国际法范畴,但对于国内涉外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影响重大。首先,中国加入WTO对中国司法实践影响深远,是中国法院实施涉外民商事集中管辖、清理司法解释、明确国际条约在国内的正确使用方法、司法公开、强化文书说理等改革措施的动力源头之一。其次,中国的涉外民商事司法实践也对中国在WTO进行多边谈判有着一定的贡献。中国法院强大的调研功能,对中国对外谈判尤其是WTO谈判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撑;同时,中国审判活动和文书的质量提高,客观上有利于提升中国法制和营商环境,增强中国对外谈判的筹码,对于维护中国在国际层面的利益有着重要影响。

主题发言环节嘉宾发言

  来自外交部条法司的郭晓梅参赞围绕国际法上有关第三方争端解决的适用进行了主题发言。郭参赞认为,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值得深入研究,她充分肯定了WTO在经贸领域争端解决方面的突出贡献。长期以来,中国始终对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保持谨慎、保守和排斥,但中国在对政治敏感性不突出的经贸领域,通过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实现了中国在国际层面上对于第三方争端解决方式的尝试和突破。与此同时,郭参赞指出,经贸领域作为中国接受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的先行领域,有着区别于其他领域的特殊性,以WTO争端解决机制为代表的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在经贸领域的适用,如果被复制到其他领域,现阶段在我国被接受的条件尚不成熟。最后,郭参赞提出,外交部可以在高端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发挥更多作用。

  来自商务部条法司的李詠箑副司长围绕WTO争端解决机制及中国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主题发言。李副司长参加了大多数WTO涉华案件的处理,她认为WTO的生命力在于法律的实施。WTO争端解决能够产生如此重大影响力,其原因在于:第一,在WTO规则解释方面,上诉机构推理论证充分,近乎完美地处理了国际条约法基本规则以及国际习惯法与WTO规则之间的关系;第二,在执法方面,尽管国际法是软法,但WTO依然可以凭借争端解决机构裁决地高质量和科学的终止减让的程序设计,保证WTO的裁决结果基本上能够获得执行。李詠箑强调,中国应当再接再砺,双管齐下,对内继续深化WTO合规工作,提升规章文件的合规水平,对外则重点研判中国的利益诉求。商务部条法司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始终秉承法治人的基本思维和对多边贸易体制争端解决机制的信任,坚定相信通过法律人的共同努力,在严格遵守国际规则的情况下,可以完成维护国家利益、促进产业发展的大任。

  在研讨会的互动讨论阶段,与会嘉宾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对话。中国法学会世贸组织研究会副会长于安、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复旦大学教授张乃根、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胜、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张志儒律师、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景宸分别就DS439案件中裁量“政府低价供货”时应当采用何种界定标准对“政府干预”进行认定、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意义、WTO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为中国带来正义、世贸组织未来发展前景如何、金融企业走出去如何应对国外行准入壁垒、WTO规则如何规制两岸经贸关系、世贸组织研究会应当如何与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协调与沟通等各自关心的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疑问。

互动讨论阶段发言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张玉卿副会长对研讨会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张副会长认为,首先,WTO的基本原则是区域性贸易谈判的基石。虽然国内外存在一些对于WTO未来发展的担忧和非议,但WTO作为历史上最成功的多边贸易体系和多边贸易组织,对于全球贸易规则和制度起到了奠基性作用。不论双边贸易与投资谈判如何发展,WTO在全球经贸体系下的地位依然不能忽视。多年以来,WTO各成员国尤其是像中国这样的新兴经济体,为了促使自身政策措施符合WTO的要求,不断修改国内制度,因此WTO规则已经与成员国国内制度产生了紧密的联系。WTO成立二十年以来,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三年以来,中国培养了一批业务能力精湛、外语能力突出的国际贸易法律人才,形成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梯队结构合理的以中青年学者为主WTO法研究队伍,近年来在我国WTO案件处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民族利益和产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本次高端研讨会汇集了众多中国WTO法研究和实务方面的精英,是一次难得的学术交流盛会。通过大家的互动与交流,WTO法学术和实务界将会实现更为紧密的联系。

  本次活动由中国新闻社、法制日报、中联部当代世界杂志社、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民主与法制时报、凤凰周刊、香港大公报、大公报、南方都市报、WTO经济导刊杂志社、法治周末、中国经济时报、深圳卫视等全程提供媒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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