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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时间:2014-11-26   来源:中国卫生法学会  责任编辑:xzw

  2014年10月19-20日,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召开。

  本次国际研讨会由中国卫生法学会主办,天圣制药集团协办,世界医学法学协会和法国图卢兹萨巴提尔大学支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原卫生部副部长、中国卫生法学会老会长孙隆椿,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本次研讨会组委会主席高春芳教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外联部主任谷昭民、处长潘新艳,从洛杉矶专程来参加研讨会的世界医学法学协会主席、研讨会组委会国际主席、国际刑事法庭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托马斯 努固齐教授,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世界医学法学协会副主席、研讨会组委会执行副主席、学术委员会主席吴崇其教授,从澳大利亚专程来参加研讨会的世界医学法学协会秘书长、青年论坛评委会副主任罗伊 贝兰教授,从法国图鲁兹大学法学院专程来参加研讨会的肯 凡克院长和本次研讨会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安妮 杜盖博士,中国卫生法学会除因公、因病请假的其余副会长及秘书处正副秘书长全部参会,其中王茜副会长荣任本次研讨会青年论坛评委会主任,出席本次研讨会的还有来自意大利、韩国、法国、美国、葡萄牙、中国等国的专家和青年学者共计260余人。

  任海泉副会长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说:卫生法学是法学领域中重要的新兴交叉学科,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医疗卫生科技的发展,不断给卫生法学研究开辟新的空间,提出新的课题。今天在座的国内外专家学者,都是活跃在卫生法学和生命伦理学术领域的一线教学人员、科研人员和法务人员,大家相互之间的交流和碰撞,一定可以激发思想的火花,拓展思考的维度。中国卫生法学会成立二十多年来,历届理事会都举办过学术研讨会。特别是2008年和世界医学法学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十七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在没有政府拨款,资金缺乏的情况下,中国卫生法学会依靠一群热衷于卫生法学研究、忠诚于卫生法制事业的骨干,在历任会长为首的领导集体的带领下,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求生存到求发展、从求创业到求壮大的艰辛探索之路。中国卫生法学会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矢志不渝地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工作;严格依据学会章程,把握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民间学术团体的社会作用,完成了21世纪卫生立法框架设计,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积极谏言献策;编著了连续三个五年计划的“规划教材”和“21世纪导向性教材”,系统梳理了建国以来卫生法制建设成果;坚持每年为法制建设和普法教育举办培训班、研讨班;还积极服务社会,无偿为医患双方提供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在广大患者和医务工作者的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律工作者形象。

  他强调,中国法学会召开了“乘势而上、加强建设、努力开创研究会工作新局面”的工作座谈会,这是新的时代背景下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中国卫生法学会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在昨天召开的第四届二次全体理事会上作了传达学习。在学会今后的各项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学习王乐泉会长和陈冀平书记的讲话精神,领会其中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他指出,今天开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给我们的法律工作和法学研究赋予了重大的历史使命,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卫生法学研究事业方兴未艾,卫生法制建设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大家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化学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为繁荣卫生法学研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无愧于我们这个时代的贡献。

  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大会组委会主席高春芳教授在开幕式上致欢迎词,他首先对应邀来自澳大利亚、法国、意大利、韩国、葡萄牙、美国等国的专家、学者致以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他说:卫生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是建立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的重大制度保障;健康问题是以人为本和使每一个人有尊严生活的基本前提,关系到每一个公民和家庭;卫生法律制度关系法治国家建设,是各国法制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伦理无处不在、无处不有,而医学伦理、生命伦理是作为研究生命科学、生物技术、以及生命健康提出的诸多伦理、道德问题,并加以规范,使人们有所遵循的学科。中国卫生法学会自1993年成立以来,秉承卫生法应以“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权益”为宗旨,努力使之作为部门法进行研究,拟将立体的法制内容融入环境、大气、固体、土壤、海洋、水资源、食品、药品等以及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与人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纳入卫生法学的教学、科研和司法实践的探讨研究中,旨在为建设完整的卫生部门法、构建卫生法律体系、落实《宪法》精神、实现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在不懈努力。本次国际研讨会就是为来自一些国家的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的专家学者搭建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以求相互切磋,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展示最新思想和理念,分享最新成果,从而实现生命健康权益的保障法律制度,促进卫生法学和生命伦理学科建设的繁荣和发展。

  本次研讨会主题为“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研究前沿与最新进展”,研讨议题分为“卫生法学科建设思考及研究”、“医学法学法律问题研究” 、“医药卫生相关产品法律问题研究”、“医学伦理和生命伦理”、“伦理机构理论与实践研究”、“探索和研究中的医学与法学问题”六个模块,共56个议题。开幕式后,七位专家在报告厅做了主旨学术报告,四位中国专家分别就“卫生法学学科建设未来思考”、“论‘医药卫生法学’目录外二级学科设置的必要性”、“健康权的特征:法律和伦理视角”、“学会的梦”等议题做了主旨报告;三位境外专家分别就“美国减少医疗事故的战略”、“欧洲的伦理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regulation and health law: the law of international trade harmful to public health?” 等议题做了主旨报告。

  20日下午-21日上午,学术交流在一个英文会场、二个中文会场、一个青年论坛英文会场分别开展学术研讨,共有130余位学者做了论文演讲。

  本次研讨会青年论坛英文论文讲演还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大会按获奖名次颁发了证书和奖品。

  本次研讨会供征集论文210余篇,其中境外论文30余篇。

  闭幕式上,研讨会组委会执行副主席、学术委员会主席在总结中指出,本次研讨会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论文紧扣主题、重点突出,绝大多数论文思路清晰,符合会议原设计的思路和愿望,其中不少文章远远超越了原来的期望;

  第二、论文总体超过了2008年第十七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论文的水平。不再局限于医患纠纷、医患关系,而更多的是学科构想、学科规划、学科建设、学科内容、学科发展以及学科人才培养和造就,社会对卫生法学人才的需求和我们的应对策略、实施途径等等;

  第三、内容广、理念新、思路宽,研讨会设计的50多个议题,论文所及几乎无一空缺,题题都有应答,题题都有内容和思考,足显卫生法学队伍可谓是人才济济、后劲无限、前景光明;

  第四、与国家法治建设、依法治国,构建法治和谐社会紧紧相扣,围绕卫生体制改革环境、表达了论文作者的心声;

  第五、涌现了一批医学伦理、生命伦理的好文章,这为贯彻学会章程提供了有力的佐证,而且这些文章还与卫生法学学科建设紧密联系,表达两者围绕生命健康权益保障之间联系不可分割,而又有自身独特研究、发展的巨大空间;

  第六、社会进步、生产力的发展对法律的挑战表现在生命权益保障方面的论文内容极为丰富,实现原先人的生命起源到终结过程中方方面面的法律挑战和已有法律局限;

  第七、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结构发生了变化,不仅有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还有检察院、法院、社科院及在校的学生参会,与会不少律师关于对医事仲裁、二元化鉴定问题的争论比较剧烈,这都是学会关注的问题,建立单独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已是大势所趋、众望所归的事业;

  第八、也是本次会议最大的亮点,一大批青年学者参与其中。他们勇于挑战、敢于创新、思维敏捷、观点鲜明,而且不甘示弱,这是大会最得意、最兴奋、最欣慰的事情。

  同时,他还指出:大家听到了数位顶级国外专家的贺词和学术讲演,感到中国卫生法学会就卫生法学和生命伦理学科的思考和未来设想并不落后,可以说是超前的、在世界医学法学协会范围内已经发挥了一定的引领作用,得到了世界医学法学协会的官员、顶级专家的共同认可。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本次国际研讨会开得紧凑、高效、活跃、热烈,内容新意多,涵盖领域宽、碰撞火花多、再聚愿望强。大家一致反映,参加此次大会不虚此行、收获大,学到了东西、了解了观点,丰富了学术内涵,扩大了眼界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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