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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法研究会2014年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4-08-26   来源:能源法研究会  责任编辑:

  ——中国法学会徐显明和国家能源局谭荣尧出席石少华当选会长

  8月19-21日,中国能源法研究会2014年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央综合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监管总监谭荣尧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徐显明副会长指出,能源法研究会起步晚、进步快,规模小、作用大。成立十七年来,特别是近年来,发展壮大研究组织,发挥“产、学、研”紧密结合优势,团结引领能源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加强对能源立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为能源法治建设建言献策,为繁荣能源法学研究交流做了大量工作。他亲切希望研究会要积极投身到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去,努力成为推进国家能源领域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和主阵地;要加强研究交流,提高学术水平,为国家能源领域改革发展、推进能源革命和能源结构调整提供法学理论和智力支持;要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他特别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6月13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的精神。他说,习总书记提出能源革命有比“改良”、“改革”更高的要求,涉及一些制度要发生变化。目前能源领域法治化程度不高,能源法治必须跟上来,需要制度创新来推动和保障生产力发展,希望能源法研究会在国家能源法治体系建设中取得更多的成果。

  谭荣尧总监重点阐述了能源立法的重要性,指出要立法先行,点面结合,探索监管新手段、新方法,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从能源法制建设、能源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转型等方面,努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战略部署。

  能源法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叶荣泗在致辞中指出,推进能源革命,需要良法良制做保障,建立健全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近几年来,面对国家《能源法》立法受阻、能源法治体系建设明显滞后、能源法律法规立改废遇到困境的情况下,能源法研究会的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虽存忧心,却没有懈怠、没有停止“研究、交流、服务”国家能源法治建设的努力,一直在顺应能源革命的历史大潮,探索和提出适应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应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加强能源国际合作的能源法律制度。

  本次年会的主题是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法治能源。主要的分题涵盖能源革命、能源改革的法律保障、推进能源法与环保法合力、能源法理论与实践创新、改革转型发展中的能源企业法务制度创新等。会议收到论文60多篇,通过大会主旨发言、举办青年论坛和实务论坛等多种形式进行了研讨交流。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俞燕山以及能源法研究会高级顾问、国务院参事徐锭明先后就新形势下能源发展任务与能源法制建设和加快《能源法》立法、推进能源革命作了精彩的特邀报告。

  年会期间,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领导的见证下,召开了中国能源法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和一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研究会新一届领导成员。石少华当选为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周立涛当选为常务副会长;贺刚、邓建利、李朝晖、肖国兴、陈臻、郭进平、周凤翱、曹富国当选为副会长,吴爱红当选为秘书长。

  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财经委、环资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能源局以及中国法学会等部门、机构的有关领导,以及来自能源产业界、高等学府和研究机构、法律实务机构的能源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共计140余人参加了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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