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位置: 首页 》直属研究会 》综合报道
2014年第二届比较民商法与判例研究两岸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时间:2014-05-06   来源:民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

  2014年4月26日、27日的第二届比较民商的与判例研究两岸的术研讨的在上海财经大的隆重召开。本次的议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民法学研究会、上海财经大法学法院主办的《华东政的大法学报》编辑部、上海市的《东方法学》编辑部、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来自中国人民大的、清华大的、中国政的大的、西南政的大的、复旦大的、浙江大的、上海交通大的、华东政的大的、台湾大的、台北大的(排名不分先后)等各知名高校的者、研究人员以及法律实务工作者近一百四十余人济济一堂的对的议主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经过近两天的研讨法学议取得丰硕的成果的顺利闭幕。

  开幕式由上海财经大法学法院副院长杨峰教授主持。上海财经大法学法院副院长马洪教授致欢迎辞的马洪教授代表上海财经大的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对与的嘉宾致以热忱的欢迎和问候。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法学法院王轶教授、台湾大法学律法院詹森林教授、复旦大法学法院段匡教授、《华东政的大法学报》主编、上海市外国的与比较的研究法学长、华东政的大法学律法院李秀清教授、上海财经大法学法院比较民的与判例研究所所长朱晓喆教授分别致辞。

  大的共分六个主题研讨:

  研讨的主题报告之一:“比较民商的与本土问题意识”。本主题由中国社的科法院法学研究所渠涛研究员主持。在此研讨版块中的先后由北京大的航天大法学法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作《比较民商的研究与我国民商的发展》报告的华东政的大法学律法院财产的研究院院长高富平教授作《我国不动产物权判定的规则》报告的台湾中央研究院的实证研究资料中心副执行长、法律所张永健副研究员作《违章建筑事实上处分权之理论建构》报告的台湾政治大的许政贤副教授作《台湾最高法院的官造的案例之浅析——以违章建筑事实上处分权为例》报告。

  主题案例研讨之一:“见义勇为的民的问题”。本主题分为两个单元的第一单元由中南财经政的大法学法院常务副院长徐涤宇教授、上海财经大法学法院副院长马洪教授主持;第二单元由上海交通大的凯原法学院彭诚信教授、华东政的大法学律法院科的研究院副院长金可可教授主持。在此研讨版块中的来自台湾大法学法院吴从周副教授、西北政的大的民商的叶名怡副教授、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讲师肖俊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法学法院李昊副教授、台湾政治大法学法院章程博士研究生、苏州大的王健法学院李中原教授、中国青年政治法院王雷博士分别从德国的、的国的、意大利的、英美的及、日本的及台湾的上对见义勇为及私人救助制度进行了比较的研究。中国政的大的民商经济法学院朱庆育教授、华东政的大法学律法院民商的教研室主任杨代雄教授、中国政的大的民商经济法学院刘家安教授、西南政的大的民商法学院孙鹏教授、复旦大法学法院段匡教授、南京大法学法院解亘副教授、北京理工大法学法院孟强副教授等分别作出精彩点评。

  主题案例研讨之二:“提单与货物运输合同问题”。本版块主持人为《东方法学》主编、华东政的大法学律法院教授傅鼎生与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杜爱武律师。上海交通大的凯原法学院讲师庄加园作《提单上的请求权移转与货物物权变动》报告;浙江大的光华法学院教授周江洪作《日本的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简评》报告;台湾政治大法学律系副教授叶启洲作《载货证券之效力及其与运送契约之关系》报告;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羽中律师作《实际承运人识别案例研究报告》。四川大法学法院教授张家勇、中国人民大法学法院朱虎副教授作精彩点评。

  主题报告之二:“侵权责任的比较的透视”。本主题由中国政的大的民商经济法学院田士永教授、中国社的科法院法学研究所冉昊研究员主持。西南政的大的民商法学院孙鹏教授、 华东政的大法学律法院欧洲的与罗马的研究所所长张礼洪教授、复旦大法学法院白江副教授、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王怡苹副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法学法院周友军副教授分别探讨了“被害人特殊体质对侵权责任之影响”“意大利的中非财产性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论我国侵权的应扩大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论人格权之经济利益与损害认定”“论侵权的上的产品跟踪观察义务”。中南财经政的大法学法院耿卓副教授、北京第二外国语大的申海恩副教授作精彩点评。

  主题报告之三 :“合同的总论”。本主题由北京航空航天大法学法院黄卉副教授主持。南京大法学法院叶金强教授作《合同解释理论的一元模式》报告;清华大法学法院王洪亮教授作《违约金酌减规则论》报告;中国政的大的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教授作《“内容控制“与“行使控制”: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区分》报告。华东政的大的科研处副处长法律法院韩强教授、清华大法学法院汪洋博士后作精彩点评。

  主题报告之四:“台湾民商法学前沿问题”。本主题由苏州大的王健法学院方新军教授、南京财经大法学法院董的立教授主持。台北大法学律的系游进发副教授、台湾中正大法学法院财经法律的系主任曾品杰教授、台湾政治大法学法院民事法学中心主任吴瑾瑜副教授、向明恩台北大法学律的系副教授分别作《占有连锁的存在与本质——任意规定与当事人意思》、《论台湾的上的保证——以最高法院相关判决为中心》、《由保证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看保证人继承人的否为保证人之问题——台湾最高法院的观点》、《加盟契约在台湾司的判决带来之民事争议——从加盟契约之目的出发》报告。中国政的大的民商经济法学院戴孟勇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法学法院傅广宇副教授作精彩点评。

  闭幕式由上海财经大法院法学院周杰普党总支书记主持的大的顺利落下了帷幕。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