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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基本法司法适用中的法律解释学术座谈会在上海举行

时间:2016-08-02   来源:学术交流中心  责任编辑:att2014

7月29日-30日,首届基本法司法适用中的法律解释学术座谈会在上海召开

  7月29日-30日,中国法学会在上海召开首届基本法司法适用中的法律解释学术座谈会。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各涉港工作主管部门和香港及内地基本法领域知名专家学者近50人参加会议。

  

张鸣起副会长致欢迎辞

  张鸣起副会长强调,基本法是“一国两制”的法律化、制度化,是国家主权的法律表达;基本法维护和促进了香港社会法治、廉洁、自由、开放,确保了国家在香港成功实施“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政策,促进实现了香港持续繁荣稳定。张鸣起副会长指出,随着基本法的深入实施,基本法的研究有必要与时俱进,应以开放的心态充分认识香港原有普通法的体系和思想方法与内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其思想方法相互学习、相互合作的必要性。他认为,如何在当前面临各种挑战的形势下切实推进基本法的贯彻落实,保障香港社会的稳定与法治,维护“一国两制”的正确理解和顺利实施将是下一阶段基本法研究的重要方向。张鸣起副会长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刻领会基本法原则内涵,深入研究基本法在实践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提出合理的对策建议。

  

  香港专家专题讲座部分,香港终审法院原常任法官陈兆恺、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和香港律政司副首席政府律师梅基发,分别就“香港法院解释基本法所采用的原则”“基本法中的权利保障法律体系”和“基本法对财产权的保障”等专题发表演讲。内地学者主旨演讲部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姚国建、大连海事大学副教授杨晓楠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屠凯等,分别就基本法实施机制、内地与香港就人大释法的共识与分歧、具体案件中体现出香港法院对基本法解释的新趋势、中国国家在香港的法律人格等议题做专题发言。

  

  

  会议讨论气氛坦诚热烈。与会专家学者一致同意基本法是香港特区运作的法律基础,是兼具大陆法与普通法品格的宪制性法律;在司法活动过程中准确把握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是正确解释基本法的关键;同时有必要加强内地与香港法学界、司法界的沟通交流,不断完善和充实基本法司法适用中的解释方法。与会专家还就适用基本法时如何处理坚持立法原意和与时俱进的关系、具体案件中如何正确理解人大释法的含义、司法裁判中法官的个人作用以及香港人权法案的法律地位、内地学者如何推进香港判例法研究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林来梵、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弘毅主持了专题讨论。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尹宝虎主持会议开幕,并做了会议总结。

主席台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中国法学会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国法学会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研究中心和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合作承办。这也是中国法学会为推进内地基本法研究和两地涉基本法学术交流而搭建的新平台。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副部长、巡视员刘春华和全国人大港澳基本法委研究室副巡视员赵向阳、中国法学会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靳楠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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