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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年会暨知识产权法律修改问题论坛召开

时间:2012-12-11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admin

        法制网讯 记者 张维 12月8日,2012年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年会暨知识产权法律修改问题论坛在苏州高新区隆重开幕。开幕式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主持。来自国家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企业界知识产权的主管人员和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人员,共3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在开幕式上致辞,他指出,这次会议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十八大报告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一战略实际上和知识产权紧密相关,知识产权是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动力,因此要完善知识创新体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基本完成,在座的有很多的专家和学者都直接和间接地参与了这次修法的工作,在此也表示感谢。最后,他希望专家学者们对于民间文艺等现实问题能给予更多的理论关注和探索,为相关立法提供理论支撑。随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明德向大会宣读了中国法学会发来的贺信,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自今年5月份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以后的工作寄予了希望。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浦荣皋在开幕式上致辞,他代表苏州市人民政府对参加本次年会的领导和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就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进行了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长孔祥俊以“知识产权司法问题”为题向与会人做了报告,他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保护的公正、透明和统一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在很多的领域树立了法律标准和政策导向,以期统一全国的司法实用并因此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效果。孔庭长还就“司法保护的地域性和全球性”、“保护力度和框架思路”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张建华就“商标法修改问题”做了主题发言,他认为,商标法的修改工作仍然需要对商标注册程序繁琐、恶意注册商标、保持现行商标法的结构三个问题给予更多关注。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对本次著作权修法“要修改什么,怎么修改,修改的理由”等问题进行了介绍。最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宋建华司长就解决“专利法修改问题”中的“权利人举证难”和“维权周期长”这两个突出问题的修法建议和理由为参会的专家学者们做了精彩的报告。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是由矢志从事于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论和实务界同仁自愿成立的民间社团,目前有近500名会员。自今年5月份成立以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紧密围绕我国知识产权现实问题组织会员参与相关理论研究,为国家立法机关献言献策,拓展对外交流渠道,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和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本次年会,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和创新的精神着力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并积极探索应对之策:第一,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与苏州市合作建立长三角研究基地,首创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服务地方创新战略的新方式;第二,以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修订为主题,就“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问题”、“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问题”、“《职务发明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关问题”、“专利商标案件的循环诉讼问题”、“法官视角——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与调解”、“专利法修改自由谈”、“商标权的主体资格及侵权判定标准问题”、“知识产权国际立法动态”、“著作权法修改自由谈”、“专利权的保护”等十个专题就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健康发展问题进行为期2天的研讨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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