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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听取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汇报

时间:2016-06-14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xzw

汇报会全景

  6月13日上午,张文显副会长、张苏军副会长在学会三楼会议室听取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关于换届工作的情况汇报。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浩代表研究会汇报换届设想。

张文显副会长

张苏军副会长

张卫平教授

  张卫平教授首先汇报了民诉法研究会的换届方案草案。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研究会换届工作的要求,民诉研究会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反复讨论沟通,最终确定换届方案草案。在研究会新一届负责人组成方面,考虑到现任班子成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区域结构合理,并且工作积极性都很高,在推动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和研究会发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建议总体维持、局部调整,主要考虑岗位变化、任职年龄等原因增补部分副会长。在常务理事和理事会组成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酌情予以适当增加。民诉研究会拟于7月上旬完成建议人选推荐工作,7月中旬召开常务理事会议产生建议名单,11月召开换届大会。他还就民诉法研究会承办明年国际诉讼法大会的事宜进行了汇报。

李浩教授

  李浩教授补充介绍了本次换届的一些考虑,主要是本着年轻化的原则,从有利于研究会领导班子新老交替,优化年龄结构出发来酝酿建议人选。

  在听取了民诉研究会的汇报后,张苏军副会长表示,民诉研究会的换届方案总体考虑比较全面。民事诉讼法学是重要的法学基础学科,研究队伍大,研究会的历史也比较悠久。研究会要按照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的要求,增强群众性、扩大覆盖面,实现更广泛的团结,建立会员制度,把一些学术成绩突出、成长较快但资历较浅的青年学者吸收进来。研究会除了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还要重视秘书处工作班子的建设和党建工作,秘书处要有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要通过换届提高研究会的组织化和实体化程度,使研究会活动经常化,及时出成果、多出好成果。研究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整合国内民诉智力资源,作为国家队在国际上开展国际交流、讲好中国故事。

  张文显副会长提出,研究会此次换届涉及到省部级领导干部任职的,要提前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履行报批手续。律师在民事诉讼诉讼程序中的参与度很高,此次换届可以考虑在常务理事会结构中增加几位热心于学术、作风正派、有较大影响力的律师代表,研究会可以联系全国律协民诉委员会进行推荐。目前研究会的住所设在京外,为了便于工作联系开展,建议在住所地产生一位副秘书长。

  研究部李仕春主任从工作层面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是研究会理事以上的候选人都需要向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发函推荐,确保政治和业务上把好关。二是研究会要抓好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的建设,在换届方案的基础上再形成一个相对细化的产生原则,提前与中国法学会沟通。三是研究会在组成结构上,会员更多的体现群众性、广泛性,理事和常务理事则要体现精英化和权威性,在任职资格上不要降低标准,还要明确常务理事、理事的退出条件。

  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李存捧、社团管理处主任科员沈苗苗,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国际关系学院教务处处长许可,研究会副秘书长、法律信息部副处长强梅梅参加了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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