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05月02日 星期四
位置: 首页 》地方法学会 》学术研究
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派员参加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

时间:2013-05-06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4月22日,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会会长强力教授、秘书长杨为乔副教授参加了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主办的“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20周年纪念论坛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来自全国各地、台湾、香港以及美、德、日等国的专家学者共300与人参加了会议。强力教授与杨为乔副教授向研讨会提交了题为《建构区域性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几个问题》的论文。

  强力会长在第二组“资本市场改革的顶层设计”讨论中担任评议人,对武汉大学法学院冯国教授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杨为乔秘书长在第二组“资本市场改革的顶层设计”专题讨论中对如何“建构区域性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几个问题”发表了专题演讲。演讲认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存在着同质性,具体表现在市场内部构造的相仿、金融产品的趋同以及市场目的的一致性,这将导致资本市场交易规则的简化、法律责任制度的合一以及资本市场融资纠纷解决机制的统一。同时,多层次资本市场阶梯状的市场准入门槛设计、区域性小型融资平台、多样的场外交易市场以及畅通的转板、退市渠道应当成为制度设计的重点。对于区域性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构而言,区域性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同时也不应成为行政权力过多干预的场所。总体而言,建构区域性多层次资本市场将面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由谁来主导资本市场运作的权力、资本市场规则体系是由政府还是市场来主导制定市场规则的话语权以及投资人群体分解与组合,并对由政府主导的资本市场的一种倒逼态势,而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归复。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