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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学沙龙聚焦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与法治保障

时间:2013-09-05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9月3日,由浙江省法学会、义乌市委政法委共同主办的2013年第三期“浙江青年法学沙龙”在义乌举行。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金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朱飞、义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卫兵出席沙龙并致辞。本次沙龙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翁国民主持,来自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德恒律师事务所的7位专家学者与义乌市改革办、发改、经信、科技、海关、商检、地税、商务、文广、法院等17个部门的实务工作者面对面,共同探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与法治保障”问题。

  陆剑锋专职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重点是要解决结构、素质、体制等问题。义乌改革的先行先试将为全球贸易方式的创新提供一个中国版本,对破解发展中难题具有重大意义。法学会作为党委、政府的“智囊团”和“思想库”,要聚全行业之智慧,为全省深入实施“四大国家战略举措”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保障,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提供法治层面的制度支撑。陆剑锋还就如何加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法治保障方面的研究提出了三点看法:第一,实现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战略目标要满足六个条件,即制度性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规则体系的国际化对接;运作机制的规范与有效;贸易模式的创新性突破;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的实质性提升;产业、社会、城市的统筹发展。第二,法学学术界要在五个方面的研究中贡献智慧和力量,即规则体系的框架性研究;用不同的分析工具进行跨学科研究;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已有的法律实践的解释性研究;特定领域的创新性研究。第三,统筹要素保障,建设智库性平台。即要汇聚学术资源,创设战略和法治研究中心;分门别类地建立问题库;系统规划研究目标;广泛建立合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健全科研财力保障体系。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陈利强作了《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法治保障论纲》的主题报告。他指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不仅是未来义乌市场、产业、城市、社会、政府转型发展的重要契机,同时也担负着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的国家使命。改革试点两年多来,成效比较显著,但也面临深层次的矛盾和困难,对此需要创新改革路径,积极实施“法治化战略”,为“义乌试点”提供法治保障。陈利强博士通过对相关理论、政策和法律依据的分析,提出了涉外经贸法治建构论的观点,并指出要从四个方面打造涉外经贸法治建设的“义乌模式”,为我国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作出贡献。第一,必须积极实施“法治化改革路径”或“法治化战略”,善于使用法治方式保障、巩固改革成果,破解改革难题。第二,应当以涉外经贸法治建构论为指导,点面结合,走涉外经贸法治建设之路。第三,着力推行“法治化与信息化双轨制战略”,强力助推关键性改革事项。第四,“义乌试点”可以看作中国(浙江)法治建设在涉外经贸领域中的探索及实践,有助于推进我国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嘉、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刘天姿和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娄建江分别作了《义乌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法治保障研究——以市场经营主体制度创新为视角》、《金融支持国际贸易的法治保障研究——以小额贷款公司为视角》的专题发言。在自由发言阶段,与会专家学者和义乌市直各部门的实务工作者结合各自的研究方向及部门工作实际,从改革试点的现状和问题入手,对深化贸易体制改革、推进金融专项改革、加强海关监管等领域的法治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最后,翁国民教授对本次沙龙作了小结。他指出,从法治的角度对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这一议题进行讨论,具有相当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沙龙的召开,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青年才俊搭建了很好的平台,专家学者为实务工作者提供了学理指导,实务工作者为专家学者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素材,这样的研究是接地气的。希望省法学会能够经常性举办类似的青年学术活动,建立长效机制,让专家学者走出书斋,深入基层,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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