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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法学会研究确立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七代会精神

时间:2013-12-24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12月3日,潍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名誉会长苏立科同志主持召开委务会,听取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市法学会会长秦震同志关于中国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的汇报,并研究了贯彻意见。苏立科同志指出,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在重要历史时期召开的全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一次盛会,对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市法学会要结合潍坊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随后市法学会专门召开会长办公会,就贯彻落实好中国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研究确立了四项措施。

  一是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有关讲话文件,吃透会议精神、把握精神实质。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央和中国法学会领导讲话精神以及新修改的《中国法学会章程》,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准确把握会议的精神实质和部署要求,切实找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按照中国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部署要求,深入研究谋划繁荣发展法学理论研究、实现法学会工作新跨越的实际举措,努力开创各县市、各部门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按照新修改的《中国法学会章程》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县级法学会工作。按照新修改的《中国法学会章程》关于“地方法学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自治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的有关规定,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县级法学会设立工作,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在全市政法系统发展会员的基础上,注重在教育、国土、规划、食品安全、交通、计生、安监、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展新会员,不断发展壮大法学会会员队伍,推动法学会工作深入开展。注重加强同其他政法机关、相关部门的联系,发挥法学会会员在社会各界、各部门以及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广泛分布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学研究和实践活动,促进县级法学会工作的大提升、大发展。

  三是明确新形势下法学会的职能定位,找准开展工作切入点。按照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潍坊实际,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突破滨海”“三八六”环保行动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保障。围绕“法治潍坊”建设,通过设立社区律师法律工作站、律师志愿者活动和法律服务诊所等形式,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基层群众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全市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引导法学会会员积极参与依法调处社会矛盾和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等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司法改革,抓住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司法公开等重点环节和重点任务,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方案。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中国法学会和潍坊市法学会的网站、报刊、简报等法学舆论阵地,深入宣传“法治潍坊”建设新成果、新理论,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正能量”,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舆论效果的统一。

  四是加强法学会规范化建设,整体提升法学会工作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正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广泛动员,精心部署,切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机制,促进与实务部门、法学院校及社会各界更加务实、更具实效的合作。着力围绕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倡导形成加强学习、勤奋敬业、务实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促进作风建设,健全工作协调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监督约束制度等,把法学会机关建设成目标一致、力量集中、运转灵活、工作高效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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