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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学会召开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学专家座谈会

时间:2014-12-05   来源:黑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3日,黑龙江省法学会召开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学专家座谈会

  12月3日,黑龙江省法学会与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共同召开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学专家座谈会。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杨春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单宝臣,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潘志学,省法学会秘书长赵江红,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李景义、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秦亚东、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苗正达、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院长石晶玉等专家,以及省法学会机关、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座谈会由潘志学同志主持。

  座谈会上,专家学者踊跃发言,就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宪法权威性的由来、依宪治国和坚持党的领导相统一等进行了交流。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杨春雷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春雷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目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捍卫宪法权威和尊严,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更为具体也是最为重要的举措就是:工作和生活中,以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将宪法精神上升为内心的信仰,让宪法真正成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最高行为规范。

  杨春雷同志强调,全省法学法律界一定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上积极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努力在全省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教学科研中,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占领法学教育和研究阵地,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育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人才队伍;坚决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省委加强法治黑龙江建设的各项重大举措,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法治黑龙江建设新局面而共同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和“中国梦”的实现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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