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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法学会:加强引领 多措并举 不断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科学发展

时间:2014-12-0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是中国法学会顺应时代要求,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又一新举措,是法学会工作触角的延伸,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已明确县级法学会是全国法学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宁德市法学会在省法学会有力指导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注重从提高思想认识上入手,从规范运作上谋划,从发挥作用上引领,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科学发展。

  一、加强引导,扎实推进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

  县级法学会植根基层、直面群众,居于法治实践的最前沿,如何发挥其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参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一项重要课题和紧迫任务。我们紧紧依靠市委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凝聚各方发展合力,有效推进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截止2013年12月,全市9个县(市、区)均成立法学会,每个县(市、区)都有1至3名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基本实现了有址办公、有钱理事、有人办事的目标。一是抓领导带动。我们把推进县级法学会的建立工作纳入市法学会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每年制订工作要点,提出指导意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结合调研,亲自过问,专门约见县委书记、县长,请他们给予大力支持,解决县级法学会建设所需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等问题。我们还将所有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增补为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增强他们建设法学会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按时成立法学会。二是抓试点推动。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步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于2010年开始,区分沿海和山区,先期在福鼎市和古田县成立县级法学会试点,探索出一条可资借鉴的“山海”模式,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并以此为基础,适时在全市各县(市、区)推广。三是抓上下联动。通过市、县法学会联办,将“双百”、“法治论坛”、“法治”沙龙、“法治体验”、“法治咨询”等活动载体向基层拓展和延伸,帮助解决当地领导关注、群众关心以及法治建设中的难点、疑点问题,不断提升法学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使各级领导充分了解法学会在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充分肯定法学会工作,增强建设法学会的认同感,从而带动法学会建设深入发展。四是抓考评促动。为加强对各县(市、区)法学会的工作指导,推动各项任务的完成落实,我们将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研究活动、宣传信息和会员工作保障等纳入全市综治考评体系。市委政法委与市法学会还专门组织督查组,适时深入县(市、区)调研指导、督促推进,推动落实法学会建设任务。

  二、突出重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各县(市、区)法学会的作用,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为推进宁德的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采取“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发挥法治宣传作用。组织各县(市、区)法学会参加当地的科普周活动和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部队等“六进”活动,宣传法律知识,赠送法律资料,解答法律疑难问题,获得广泛好评。组织各基层法学会创新宣传手段,在腾讯QQ上开通法律微博,利用短信平台宣传法律、法规,及时满足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倡导公民遵法、守法。另一方面,发挥法律服务作用。积极推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第三方调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夯实社会和谐稳定根基。今年初,市法学会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在蕉城区东湖社区和鹤峰社区设立“法律诊所”试点,组织10个律师事务所的30名执业律师,为群众坐诊把脉,调解纠纷,取得良好社会反响。10月份,专门下发《关于在社区(村)设立“法律诊所”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法学会于2015年1月完成设立至少二到三个“法律诊所”,将“法律诊所”进行拓展延伸,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法律专家的优质服务。11月份,在三都澳设立海上巡回“法律诊所”,主动融入“海上枫桥”的打造,将法律服务延伸到海上,满足海岛、鱼排百姓和船员的法律需求。

  三、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县级法学会工作水平

  为提升县级法学会建设能力与水平,我们注重在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上下功夫见成效。一是建机构。理顺县级法学会管理体制,法学会会长都由当地党委政法委书记担任,政法委代管。选配级别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法学会的领导,建立一个有权威、有影响力的班子。吸收政治思想坚定、业务能力强、热爱法学工作的法律工作者到法学会,形成了“一块牌子、一套班子、一支队伍”的工作格局。二是抓机制。及时出台县(市、区)法学会工作规章、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县级法学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年初有工作要点,部署全年工作安排;每季度有工作通报,及时督促跟进工作落实情况;每半年有学术活动,交流、回答“法治宁德”建设中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每年有会员联络会,加强市县会员之间联络。建立会员管理制度,专门制定下发《宁德市法学会会员管理服务实施细则》,规范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等环节。三是搭平台。依托期刊和简报,为县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相互交流学术成果、发表各自见解的平台。建立干部培训平台,组织县级法学会机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和工作论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县级法学会干部对法学会工作的认识,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提升履职能力。建设法学人才库,加快培养我市有影响的法学领军人物,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队伍。四是促成果。引导各县(市、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重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研究,为深化法治宁德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如针对福鼎市中小企业金融危机、周宁县法院改革试点等问题,及时提请他们从实践出发,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研,研究成果实用性、操作性都很强,可供学习借鉴。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加强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制度完善和会员管理服务等方面入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理性的反思,并及时做出回应发展需要的机制创新与重构,以期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下最大可能地展现在履行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理、服务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

  (本文系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福建省宁德市法学会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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