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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榆树市召开法学会成立大会

时间:2013-01-10   来源:长春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12月12日,榆树市召开了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吉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吉林省政法委副书记、吉林省综治办主任姜德志,吉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于瀚平,榆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榆树市法学会会长王振华,榆树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榆树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程伟建,榆树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际阳,榆树市委书记李国强,榆树市市长李洪亮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榆树市法学会是长春市县(市)区成立的第一家法学会。榆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健当选为榆树市法学会会长。

  吉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在讲话中对榆树市法学会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希望榆树市法学会团结和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度,确保法学研究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服务科学发展。希望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紧紧围绕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科学发展这一法学会的根本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保增长献计献策,为保民生尽心尽力,为保稳定尽职尽责,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三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服务人民群众。希望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执法司法中,要时刻牢记人民重托,依法保障人民利益;在法律服务中,要恪守职业道德,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四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自觉服务法治实践。希望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广大群众,熟悉世情国情,了解社情民意,深入推进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积极参与立法调研,积极服务司法实践,积极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榆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王振华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十八大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开展法学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希望榆树市法学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立足榆树,服务大局,履行好职责和使命,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司法、执法和普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要充分发挥好法制宣传引导作用,积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好“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等活动,面对面地做好法制宣传、司法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好人才培养平台作用,把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吸引到法学研究中来,全面做好会员服务管理,形成一支力量雄厚的理论研究队伍,更好地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榆树市委书记李国强对做好法学会的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全市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站在建设平安榆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创建一流法学会。要广纳人才,拓宽领域,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学会机关建设,把法学会真正建成全市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之家。三要务实进取,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良好局面。法学会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立足发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在学术研究上要有深度,在服务发展上要有广度,在开拓创新上要有力度,不断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努力取得更多的创新理论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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