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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法学会工作汇报

时间:2014-06-23   来源:宜昌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一、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宜昌市法学会成立于2009年12月。会长由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现在是市委常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邓恢林同志担任会长。法学会设常务副会长1名,主持日常工作,兼职副会长13名,秘书长1名,常务理事72名(含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116名(含常务理事)。目前全市登记在册会员835名、团体会员单位18个。成立了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宜都市法学会,在12个县市区及市公、检、法、司部门设立法学会联络组。市法学会办公面积120平米,独立门院,办公经费目由财政保障,逐年提高。今年财政预算15万元。按照市委和省法学会的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团结和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开展法学研究,服务科学发展,服务法治实践,工作成效逐年提升,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内部凝聚力明显增强,取得的成绩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2012年我们受邀参加了中国法学会七省市负责人座谈会, 2013年根据中国法学会安排,在全国法学会地市干部培训班作了典型发言,2010、2012年获中国青年法学论坛优秀组织奖、中国法学会成立30周年征文优秀组织奖3次,2012年9月获全国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原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秘书长林中梁、会员部主任梁毅、原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胡兴儒、秘书长吴本清等领导多次来宜视察指导,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赞扬,市委市政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年来,在市委和省法学会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指导下,我们围绕“立足本地、研究本地、服务本地”的总要求,着重开展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举办论坛,建言献策。宜昌市法学会以“三峡法治论坛”为平台,服务中心,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自2010年以来,市法学会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食品安全”以及“平安宜昌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论坛。今年我们将举办第五届三峡法治论坛,主题是“法治宜昌建设”,征文通知已发。前四届论坛共收到论文近800篇,其成果对重点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和法律服务作用,因此,我们将每届获奖论文汇编成书,赠送给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团体会员单位参考借鉴。社会各界反映很好。中国法学会对“三峡法治论坛”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要求我市把“三峡法治论坛”打造成三峡区域法学研究、法治服务的品牌。

  同时我们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组织的各类法学研究论坛,学术成果硕果累累。共向全国和省级学术论坛、研讨会报送论文800余篇,其中60余篇论文在全国获奖;230余篇论文在全省获奖;市法学会完成重大法学研究课题、重点课题各1件。较好地完成了省法学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法用法,主动服务。围绕推进法治宜昌建设,提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办事能力,我们结合宜昌实际,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学法用法服务活动。一是争取省法学会的支持,邀请10名知名法学专家来宜昌为市委和各县市区委中心学习组和机关干部职工作法治报告13场次,受教育达6000余人。场场报告会内容贴近实际,内涵丰富,专家演讲精彩,深受与会人员好评。二是市法学会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房管局、市保险协会、市地方海事局等单位,先后举办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长江海事纠纷处理、宜昌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等研讨会,并就有关问题写出专题报告,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三是市法学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先后共同举办了4次知识产权企业与司法保护研讨会,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与好评,对推动我市企业创知名品牌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积极发挥法学法律人才作用,组织8名行政法学专家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治庸问责8项制度予以法律审查“把脉”,为这些制度出台提供了法理服务。五是积极协助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研究剖析了一批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出了许多重要法律参考意见建议,为政法机关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提供了帮助。

  (三)组织专家,走进校园。法学会不仅要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平台,让人才在活动中成长,发挥作用。自去年3月以来,市法学会联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在全市初中以上学校开展“法律法学专家进校园”活动。全市遴选115名法律法学专业人才,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和不同层级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需要,认真编写法治宣讲资料,深入到全市52所初中以上校园,采取以案讲法、法制报告会、故事会、模拟法庭、图文展示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由于内容丰富,贴近校园实际,宣传形式生动活泼,深受广大师生欢迎。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以简报形式向全国全省推介了我市的这一活动和做法。今年,我们将收集精选部分讲稿及音像资料,会同市教育部门编印校园法治宣传读本和宣传专辑发到全市学校,以此推动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这项活动得到副市长王应华同志的批示肯定,要求将此项活动办成“品牌”。

  (四)文化搭台,服务群众。法治文化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和活力,而法学会对于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形成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我们按照中国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会同市文化、教育、司法等7各单位,抽调骨干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在文化、司法、教育部门和一些企事业单位的支持下,筹资资金及物资近10万元,组织了一台既有法治内容又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自4月份开始已经到7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不仅为基层带去了中国法学会主导开发的普法益智棋、牌等系列产品、法治类图书,而且也带去了我们赠送的农业科技图书。同时我们还组织劳动监察保障专家、金融专家、知名律师参加活动,进行有关权益保护,防骗防风险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还为经济发展搭上了桥梁,有的企业不仅支持参与了我们的活动,而且积极与活动地方的政府联系洽谈,投资兴业,如百事得资本公司参加兴山活动后,与政府达成投资意向,拟投资5亿元促进兴山农业开发。同时基层行活动每到一处,都与当地联系,带着一些物品和资金走访慰问了4户特困群众。如在兴山昭君镇响滩村向身患尿毒症的王军及其子6岁脑瘫家庭捐助了3000多元,帮助该村另一患病女生刘静落实了救治医院和企业赞助经费。宜昌市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得到了网站媒体的关注。CCTV央视《中国影响力》栏目、中国法学会官网、民主与法制网等二十余家媒体网络予以宣传报道。

  (五)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规范法学会工作,几年来,我们先后建立和完善了《会长办公会议制度》、《法学会财务管理办法》、《先进团体会员、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优秀论文评选办法》等涵盖人、财、物管理的规章制度,使法学会各项工作都做到了有章可循。为了进一步加强会员管理,推动联络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今年初,又制定了《法学会联络组及会员服务管理制度》,对会员及联络组建设的目标和服务措施都作了详细规定,其目的旨在努力把法学会队伍建设成法治建设智囊队伍、参谋队伍、理论队伍,把法学会建设成会员之家。

  (六)重视服务,激励会员。一是凝聚正能量。为了激励会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近年来,我们先后表彰奖励优秀会员及优秀论文作者280名,表彰先进单位、先进团体会员单位46个,发放奖金12万多元,奖品4万多元;同时我们坚持新年给会员发贺词、寄贺卡、赠送学习资料和优秀论文书籍6000余册。二是加强宣传。在省法学会的精心指导下,我们着力建好网站,及时向会员发布信息,向社会反映法学会工作动态,提升影响力,目前点击量达到21万人次。年初省新闻出版局已批准《宜昌法学》刊号,市委政法委拟将刊号作为《法治宜昌》杂志使用,将法学成果作为《法治宜昌》重要栏目推介宣传,为会员提供交流平台,发行范围更广,作用更大。三是组织学习交流。为开阔会员的视野,我们十分注重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和考察。截止今年5月,已组织36名骨干会员参加学习培训和交流5次、赴外地考察6次,这些活动有力地激发了基层联络组和骨干会员的积极性,工作更加主动。如兴山、五峰、远安、长阳、点军等地纷纷结合实际,推进本地法学活动深入开展。市直各理事单位积极报送论文,缴纳会费,支持法学会工作;一些协会主动要求加入法学会团队开展活动,如宜昌金融家企业家实业家联谊会、宜昌家电行业协会、宜昌金融投资管理协会等,一些优质企业主动要求成为团体会员单位,做力所能及的法律法学普及宣传工作,如清江开发公司、宜昌民福药业等等;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离退休的法律工作者要求成为会员,自愿担当法律志愿服务者、义务咨询者。

  二、几点体会

  1、争取领导重视是根本。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否则,将一事无成。建会以来,我们坚持做到:对于上级领导关于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大部署,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对于本会结合本地实际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法学会指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对本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解决办法,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使党委、政府能够更具体、更全面、更及时地了解法学会工作,更加重视、更有力地领导和支持法学会工作。建会以来,市委高度重视加强法学会建设,今年已批准同意成立市法学会党组。市财政等部门十分关心支持法学会建设,尽力帮助解决法学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是关键。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从服从和服务大局出发,充分发挥法学会人才资源优势,开展研讨,建言献策,举办活动,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使法学的作用充分显现,领导更加重视,地位不断提升。

  3、发展好管理好会员是基础。会员是法学会工作的基础,也是法学会存在的根基。法学会工作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让他们支持并主动参与到法学会的活动中来。我们十分注重工作的细和实。在工作要点上,做不到的不说,写到文件上的必须做到。以实际行动赢得会员的信赖与理解。同时注重法律法学人才的培养、管理和激励,建立会员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积极开展评优表彰活动,推动法学、法律人才的成长,为法学研究注入源源不绝的动力和活力。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有收获,有发展,但离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要求和广大会员、法律法学工作者的期望还有差距。一是市、县区法学会组织体系还不健全;会员分布还不尽合理,会员发展不够平衡。二是市法学会工作人员少,编制未解决制约着工作的发展。

  三、关于法学会建设与发展的建议

  中央政法委[2004]5号文件指出:“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今年6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在中国法学会专题报告上批示:“法学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面对大好的发展机遇和形势,法学会急需从上而下进行体制机制调整。

  (一)理顺机构设置,解决人员编制。建议省法学会商请省编委明确市县法学会机构编制问题。目前机构三定不明确,只明确了单位名称和职能,对机构级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不明确,不利于法学会工作和发展。

  (二)加强考核和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将法学会工作考核纳入各级党委政法委工作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级党委,以利各级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地方法学会健康发展。

  (三)加强学习交流,拓展视野。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法学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当前,法学会履职能力与面临任务的矛盾十分突出,学习不够,视野不宽,能力不足的问题明显存在,因此,建议省法学会一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对市县区法学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能力水平,另一方面,组织法学会系统工作人员和骨干参加国家、省际和港澳台的法学研讨、交流和考察活动,开阔视野,提高研究法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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