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3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编辑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发言材料】
在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开幕式上的致辞
陶凯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论坛组委会副主席
尊敬的王晨副委员长,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初冬暖阳,岁月沉香。今天,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隆重开幕,与会代表将围绕“‘一带一路’国际经贸规则创新与完善”主题,坦诚交流、共话未来,这是一次法治盛会,其影响和意义重大而深远。首先,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首席大法官周强院长,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参加论坛的各方来宾、各位专家、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欢迎!
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共建“一带一路”展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作用,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务实合作,在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协商解决跨境贸易纠纷、深化司法协助、推动司法高层互访、加强法官交流培训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传承和发扬丝路精神,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26日举办了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国际论坛;今年10月26日-27日,又在福建泉州举办了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
为发挥司法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我提出四点倡议:
一、坚持多边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成立75周年纪念峰会上强调,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主张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性挑战、推动共同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法规则正发生深刻演变,“一带一路”各沿线国家是捍卫国际公平正义、促进国际法发展的中坚力量。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我们继续坚持多边主义,高举国际法旗帜,正确运用和发展国际法,推动建设互相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和国际法治。
二、坚持平等保护,维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一带一路”各沿线国家在法律制度、文化传统、司法实践等方面均有所不同,但坚守公平正义是我们共同的价值追求。中国法院坚持中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法律责任平等。近年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先后于2015年和2019年两次发布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司法文件,2020年发布的涉疫情涉外商事海事案件审理指导意见,被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收录。中国法院愿携手各国法院继续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充分发挥司法在解决国际经贸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和完善涉“一带一路”争端解决规则。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自愿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支持中外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司法机关在解决涉“一带一路”建设经贸争端中,应当遵循公认的国际商事规则,同时注重创新和丰富国际商事交易规则,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四、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不断深化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中国法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许多方面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各国法院应坚持相互尊重,加强互联互通,在开放中合作,在合作中共赢,开展深入交流,广泛凝聚共识,不断健全国际司法协助机制、案例交换分享机制、法律适用交流机制、法官培养合作机制等,增进对彼此法律制度的了解与信任,建设新型国际司法合作平台,开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司法交流合作新局面。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机遇和成果属于世界。我们衷心希望与各国和各有关国际组织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增进交流互鉴,深化司法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为各国人民创造更多福祉,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