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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顺:在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上的发言

时间:2022-07-03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编辑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发言材料】

在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上的发言

孙国顺  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副秘书长

尊敬的王晨副委员长,

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我很荣幸能代表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在这个庄严的会议上发言。感谢中国法学会邀请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就时下这一重要议题发表意见。拥有47个成员国的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十分重视国际投资和贸易法这一议题。

  一、简介

  “一带一路”倡议由习近平主席于2013年提出,旨在促进陆上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间的经济合作。“一带一路”倡议覆盖的范围与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成员国在地理上有重合,因此我坚信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可以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发挥作用。

  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在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表示,“一带一路”倡议植根于全球发展的愿景,中国作为多边主义支柱发挥核心作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八年来获得了广泛支持。

  “一带一路”倡议基于五个合作重点: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本次论坛围绕贸易畅通目标,内容涉及改善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措施。我认为,在新冠肺炎大流行的背景下,贸易畅通至关重要。

  二、国际经贸规则创新与完善

  “一带一路”倡议不仅丰富了中国参加WTO的活动,而且增添了区域多边主义的色彩。

  区域多边主义

  罗伯特·基欧汉(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教授)将区域多边主义定义为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根据国际机构、组织和制度的规定,通过特别协定、公约和安排,在某些政策领域进行协调、合作和协作的做法。

  “一带一路”倡议覆盖三大洲的广阔区域。这也是区域多边主义的一种,但是范围要广得多。“一带一路”是一个由各类文件支撑的框架。首先是“一带一路”相关文件,包括双边文件。它还包括“一带一路”相关规则,这些规则不是“一带一路”倡议所设,但可以适用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贸易和投资活动,例如世贸组织规则、优惠贸易和投资协定等。“一带一路”倡议目前还没有全面的条约或类似的国际法文件,但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业务必须遵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这种灵活性具有巨大的吸引力。这是一种区域多边主义,是对世贸组织和国际投资安排的补充而不是取而代之。因此,学者们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有三个方面:首先,它不是以制度和机构建设为中心;第二,它不是以条约为前提;第三,它是积极主动作为的。

  条约的持续相关性

  与“一带一路”倡议有关的条约由来已久。这是因为,条约特别是优惠贸易和投资协定以及世贸组织规范,是在漫长的国际贸易历史中形成的。商人们对这些规范都很熟悉,改变这些规范是不可能也不必要的。优惠贸易和投资协定及世贸组织规范有助于在优先领域进行与“一带一路”相关的贸易和投资活动。因此,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并确保与这些规范保持一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些规范也并非都是完美的,例如,这些规范下的争端解决机制费时费钱,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影响了发展中国家在疫情大流行等困难时期获得食品和药品的机会。在这些领域进行创新改革是值得的。

  软性法律的强化

  与“一带一路”相关的协议包括主要协议和次要协议。主要协议是中国以“一带一路”为核心签署的非约束性文件。在同138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缔结的200份文件中,大多数是主要协议。主要协议为“一带一路”建设框架奠定基础,也为实施“一带一路”项目的次要协议奠定基础。次要协议包括各种项目的执行协议和基础融资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主要协议可能会产生新的正式和非正式机制,这些机制可以通过处理项目背后的某些问题而直接或间接促进项目的进行。“一带一路”倡议也可能会制定硬性法律来创新贸易和投资规则,并对其它地区出现的新规范作出反应。软性法律可以逐渐形成一些实践,而这些实践日后可能会升级为硬性法律。技术标准就是一个潜在的领域。

  可见,“一带一路”倡议不会止步于软性法律,还可以利用软性法律来影响、巩固或发展硬性法律。如果硬性法律对各方都有利,那么软性法律可以逐渐变成“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硬性法律。

  三、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的作用

  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成立于1956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万隆会议的成果之一。本组织秉持国际合作精神,具有与“一带一路”倡议相似的目标。为了促进各国在国际法问题上的合作,并且作为协商的平台,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已从一个仅服务于七个亚洲国家的法学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发展成为一个拥有来自亚非两大洲47个成员国的组织。多年来,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处理了许多与国际法治合作有关的问题。总的来说,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的宗旨一直保持不变:作为在国际法领域向其成员国提供咨询的机构,以及亚洲与非洲在共同关心的法律问题上合作的平台。

  贸易与投资已经成为需要各国合作的最重要的领域之一,自1984年以来一直被列入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的议程。1995年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第34届年会将“世贸组织作为世界贸易的框架协议和行为准则”列入议程。此后的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年会继续将这一议题纳入议程,并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涉及通过接受国际文件促进多边贸易、同意建立具有约束力的争端解决机制等一系列问题。

  2019年举行的上届年会将贸易投资与法律列入议程,讨论内容还包括调解作为投资争端的替代性解决方案、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等。成员国对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表现出兴趣。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还持续密切关注其他国际组织的工作,例如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以及世贸组织等。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愿与中方合作,举办研讨会、讲座等活动,帮助成员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经贸活动。

  四、结语

  “一带一路”倡议是一项超大的区域安排,深刻影响着21世纪的世界。“一带一路”实践涉及高度复杂的协议网,从谅解备忘录(MOUs)到项目合同。“一带一路”倡议相关协议成果丰硕,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和新的国际机制,因此其重要性不容忽视。“一带一路”相关协议是“一带一路”实践的标志,对未来的国际经济秩序具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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