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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军:建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 依法防控公共卫生风险

时间:2022-07-01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att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0)发言材料】

建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 依法防控公共卫生风险

王建军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

尊敬的王晨副委员长,

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很荣幸接受邀请参加此次中国法治国际论坛。中国法治国际论坛是中国法学会举办的高规格国际论坛,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在推动国际法治建设交流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我就今年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我们在推动公共卫生法治建设以及在公共卫生国际法治合作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做以下介绍。

  一、当前我国公共卫生法律体系的构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健康领域尤其是公共卫生领域的法治建设,把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理念和健康中国战略上升为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在公共卫生领域的法律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是公共卫生、医疗健康方面的法律,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第二类是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征收征用、管控处罚等方面的法律,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第三类是防范、处置专门领域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食品安全法、核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 第四类是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方面的法律,包括社会保险法、红十字会法、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这四类法律制度,形成了目前我国公共卫生法律的基本体系框架,为保障人民健康依法防控疫情、应对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法律遵循。

  二、依法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的集中统一领导,科学研判疫情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的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我国依法将新冠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控制措施;将新冠肺炎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在依法开展各项国内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我们也积极参与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行动,加强国际防疫合作,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同多方密切沟通、深入交流。一方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第73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与国际社会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病毒溯源、疫苗研发等抗疫合作,并积极参与、配合《国际卫生条例》的修改工作,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认真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的各项相关义务,始终本着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态度,毫无保留同世卫组织和国际社会分享防控、治疗经验,分享疫情信息,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力所能及为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提供援助,为全球抗疫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

  习近平主席多次指出要“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做出了“系统考虑、统筹安排,立足于体系建设”的立法修法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重要指示,按照全国人大立法修法部署,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努力形成统一协调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一是以《传染病防治法》为重点,把各项法律的修订纳入公共卫生法律体系中统筹考虑。厘清各法律之间的关系,解决法律间不衔接、不统一的问题。二是完善重大尤其是新发突发传染病监测、预警、发布等制度。加强疫情信息监测、强化疫情报告和直报系统,及时发现疫情风险,并建立相应配套的容错、激励和惩戒机制等。三是以“大健康、大卫生”理念为指引,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落实“将预防关口前移,避免小病酿成大疫”的要求,建立常态与应急精准转换机制。在各项立法修法中,体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将健康促进、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贯彻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原则,坚持法治思维,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工作,此次修订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针对重点问题开展研究修订,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完善立法宗旨、工作方针和基本原则,强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重大风险。二是构建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的领导体制机制,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关重点部门职责,并加强传染病防控的社会共治。三是重点突出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防控,完善报告、管控方面的针对性措施。四是研究强化传染病监测、预警、疫情公布制度,开展多渠道监测,并对预警发布及疫情公布主体、程序等制度进行细化完善。五是完善传染病报告体制机制,明确各级各类机构的报告责任及时限要求,建立报告奖励和责任豁免制度。六是健全传染病救治网络,丰富医疗救治相关内容等。

  当前,我委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主席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重要指示,全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立法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进一步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组织领导体系、应急工作原则、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信息公布、应急处置与救援、征用与补偿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等具体制度与措施,为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重大传染性疾病是威胁全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共同敌人。习近平主席强调,中国将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疫情防控分享经验,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同各国一道促进全球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使全社会都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法律制度防线。

  谢谢大家!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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