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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川:汇聚法治共识 共建“一带一路”

时间:2022-07-01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att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发言材料】

汇聚法治共识 共建“一带一路”
——在“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上的发言

罗东川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同志们、同仁们、朋友们:

  大家好!

  刚刚闭幕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制定了“中国之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描绘了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一带一路”建设正是经济全球治理中亮眼的中国方案、中国贡献。

  新时代,“一带一路”完成架梁立柱,已驶入高质量共建的新征程,迈入绘制精谨细腻“工笔画”的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牢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布《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从去年的46位跃升至31位,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十大经济体,“执行合同”指标跻身全球前五,“司法程序质量”指标排名全球第一。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各界法律人,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治是核心竞争力。共建“一带一路”是国际贸易投资的新平台,是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的新实践。“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竞争中行稳致远,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必须依靠法治保障、依赖法治引领。深化法治国际合作,应当努力让“安全、廉洁、公平、公正、诚信、自由”,成为“一带一路”法治建设的标志,法治合作的目标。

  ——法治是合作互信的压舱石。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各国制度大相径庭,宗教文化差别多样。“和而不同,美美与共”,需要以法治合作增进了解,通过法治合作凝聚共识,运用法治合作促进彼此互信。

  ——法治是自由贸易的根本保障。共建“一带一路”实现了要素的自由流通,为全球经济增长注入了新动力。“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推动经济全球化,需要合力促进建立更加完善的国际商业规则。

  人民法院是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人民司法的脚步与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六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司法机制,加强司法合作,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设立国际商事法庭、知识产权法庭,设立自贸区法院、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用实际行动不断满足“一带一路”建设主体的司法需求。

  新时代,人民法院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扩大司法合作领域、合作主体、合作层级,不断推动审判、调解、仲裁、执行全方位互联互通。

  ——坚持需求导向,大力支持国际仲裁、调解发展,完善新型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做到“一带一路”在哪里,法治保障就到哪里。

  ——坚持弘扬法治,发挥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完善涉“一带一路”案件的法律适用,为国际商事规则完善贡献中国司法智慧。

  ——坚持改革创新,与中国法学会、科研院校建立联合培养机制,推动把国际商事法律人才纳入国家战略,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法律专家参与到共建“一带一路”的法治建设中来,形成共建“一带一路”的法治合力。

  同志们,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习近平主席指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人民法院愿与各国法律界人士携手,共同推动法治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中国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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