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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第二批、2019年度第一批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结项鉴定公告

时间:2021-05-24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敖婷婷

  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第二批、2019年度第一批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工作已于5月21日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我会于2020年9月30日发布《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和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第二批课题结项通知》,截至2020年12月底,共收到110项课题结项申请。其中,2018年度招标课题81项、委托课题3项,2019年度招标课题20项、委托课题6项。

  本次课题成果结项鉴定分为匿名通讯评审和等级定评两个阶段。匿名通讯评审阶段按学科将所有待鉴定成果分为8组,每组请3位同行专家匿名评阅打分。等级定评会4月28日举行,由分管会领导主持,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王秀梅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张生教授全程参与和监督。定评会根据专家的评分和鉴定意见确定鉴定等级。各组排名在前10%(含10%)的为“优秀”,排名在10%以上至35%(含35%)的为“良好”,其余为“合格”,其中两位专家评分低于60分且总分低于180分的为“不合格”。最终鉴定等级为“优秀”的课题14项(占总数的12.73%),鉴定等级为“良好”课题25项(占总数的22.73%),鉴定等级为“合格”的课题69项(占总数的62.73%),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课题2项(占总数的1.82%)。5月21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审议同意鉴定结果(见附件1)。

  鉴定结果为“合格”等级以上的的课题,我会将于近期按程序拨付课题尾款,制作邮寄课题结项证书。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2项课题,课题组应当对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并于2021年10月31日前提交修改后的研究成果。修改后经再次鉴定仍不合格的,我会将最终做出“不合格”决定,并通知主持人所在单位,剩余经费不再拨付,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请我会课题。

  联系人:姚国艳 杨力

  联系电话:010-66173342;010-55623536


  附件:1.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第二批、2019年度第一批和部分202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招标课题结项鉴定结果

            2.鉴定专家名单

            3.专家承诺书

               4.通讯鉴定表


  中国法学会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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