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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法学会成立立法学研究会

时间:2020-12-28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12月22日,山东省潍坊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召开。潍坊医学院党委书记李明出席会议并致辞,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福生、潍坊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王守全出席会议并讲话,潍坊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葛金军主持会议。潍坊医学院、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及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与会代表80余人参加会议。

  范福生在讲话中指出,地方立法扩权,为立法学研究尤其是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研究提供了机遇。依托潍坊医学院成立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顺应了时代的需求,必将在潍坊市地方立法工作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他强调,要用好立法学研究会这个平台和载体,在服务大局、推进法治建设上彰显其价值,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要坚持政治引领与守正创新相统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掌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大胆探索和创新立法研究工作,有效服务于地方法治建设。要坚持立法研究与服务大局相统一,自觉把立法研究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考虑、谋划和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进人民福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坚持规范运作与活跃活动相统一,以学习型、创新型、智库型、国际型的标准建设好研究会,建立健全研究会工作制度机制,注重发挥研究会平台作用和部门合力,形成广泛参与、繁荣立法学研究的工作格局。

  王守全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研究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发挥理论研究和司法执法实践的优势,广泛开展立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支持。要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对立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法治实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立法学研究。要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优良学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立法学研究人才队伍,并加强对立法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宣传报道,不断提高立法研究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潍坊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章程》,聘任了立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和顾问,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并邀请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党委书记汪全胜教授作了《<立法法>的修改与设区的市的立法权确立》专题讲座。

  (山东省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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