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6 来源:广西法学会 责任编辑:敖婷婷
2019年12月以来,广西法学会及梧州市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到广西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在梧州市探索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广大法学会会员搭建参与矛盾纠纷、疑难信访积案化解等法治实践平台,会诊把脉把关,服务企业和群众,助推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梧州市法学会在万秀区及万秀区城东镇、藤县等地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试点,共建立法律咨询专家库5个,涵盖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及其他专业领域会员,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1个,共6名首席专家会员。试点县(区)法学会积极组织推荐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担任各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实现乡镇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进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法学会高度重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试点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世勇听取汇报,提出要求,时任自治区法学会会长温卡华同志亲自部署,推动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学会会长崔智友召开会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黄光华多次研究落实,推动试点工作开展。2019年12月9日,梧州市成立了以梧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各政法单位及市法学会有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和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同时,印发《梧州市关于试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试点工作列入梧州市委2020年工作要点全面推动。
二、精准摸底,精准建库
梧州市法学会组成调研组对各县(区)开展调研,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当地所需,充分掌握民意,确定以万秀区及万秀区城东镇、藤县作为试点,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并结合当地实际,对全市范围内的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信息收集、分类和甄别,详细录入会员信息,精准掌握会员情况,明确入库条件。同时,根据试点单位的需求及对会员专业领域进行分类,精准设计专家库结构,建立信息定期更新和资源共享机制,确保专家信息采集及时准确,统筹分配方便快捷,使法律咨询专家库既符合当地法治实践特点,又适应人民群众需要。
三、科学设置,差额遴选
立足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平台,梧州市法学会整合全市法学法律专家人才资源,统一调配法律咨询服务力量。科学设置入库条件: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等。同时,对入库专家进行科学分类,合理配置。在入库专家中实行差额遴选,从中推荐优秀法律人才作为首席专家,列入首席专家库。实行首席专家定期聘任制,对首席专家颁发聘书。在认可专家的同时赋予其履行社会职责的义务。
四、建章立制,动态管理
一是推行双反馈制度,法律咨询服务对象及专家双方都填写反馈意见表,一方面由服务对象对专家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另一方面专家对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取得的成效、形成的经验进行反馈,由法学会将反馈信息归纳总结,整理入库,为下一步更精准推进工作提供参考。二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由法学会结合平时履职情况以及双反馈的情况,每年组织对法律咨询专家进行考核,结合工作成效,特别是重大案件、事件处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情况,或者是创新推动问题的解决或决策部署的落实等,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行情况进行评估评判。
五、组织保障,确保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法学会成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具体指导试点单位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主管主办广西法治日报的宣传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学法律工作者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使之成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法学法律界的共识。三是加强协调合作。参加试点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目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开展,取得经验后,我们将于今年5月份在全区推行。